今天,我的直属领导辞职了,个把月前,他的直属领导辞职了,再个把月前,他的直属领导的直属领导辞职了。在我直属领导管理的另外一个组,50%的组员在几个月前也辞职了。这么一算,我上面的领导一条线全部辞职,和我平行的另一条线也辞职,横向纵向人员流失严重。
做会计的都知道,每年第一季度是忙季,加班是家常便饭。那么多人在忙季开始前辞职,扔下一个烂摊子,总有不想负责的感觉。当然,他们辞职的理由肯定是因为找到了更好的发展。
由此我想到一个问题,上市公司的员工到底对谁负责?
他们不对客户负责。客户是公司的客户,员工只是公司雇来服务他们的客户的。在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客户不满意,被投诉的肯定是公司,不会投诉某一员工。当然,公司会追究个别员工责任。可是,除非这些员工故意搞砸,公司的处罚无非就是扣除奖金、不给升职而已。
他们不对领导负责。大家都是打工的,领导也有他的领导,上上下下都是拿薪水的。有好机会,谁都会辞职、撂挑子。
他们不对公司负责。公司是人类共同想象的产物(在之前的文章《互联主观》里面有提到),它都不是一个摸得着、看得到的东西或者人,对一个想象出来的东西负责,那得有很好的想象力吧?
他们不对董事会和股东负责。除了CEO,作为普通的员工,雇佣他的是公司,不是董事会。而千万股东对于员工来说,更是遥不可及的。
最后的结局是,对外不负责,对上不负责,对整体不负责,对所有者不负责。那员工应该对谁负责?我觉得他们应该对自己负责,更准确得说,是对个人钱途和前途负责。
人人为己不是坏事。之前我们组来了2个实习生,我就跟他们说,你们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工作,就是来发展个人技能的,顺带着把我交给你们的活做了。为了个人钱途和前途的拼搏中,完成工作只是副产品。越注重个人钱途和前途的员工,他们完成工作的质量就越高,因为他们不是在为其他人打工,他们是在为自己打工。
有个朋友开餐馆的,经常说自己很累,没有时间休息和陪家人。其实他怎么会没时间呢?自己做老板的,想上班就上班,想休息就休息啊。为什么又没时间呢?不舍得休息嘛。只要在工作,就能挣钱,挣到的钱都是自己的,他们真正是对自己负责。打工就不一样了,特别是拿着年薪的那种,多干活就是亏啊,年假不休完,更是亏啊。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的一项最新研究发现,在激发创造性思维时,金钱会比表扬获奖者的聪明才智、获得大家的认可更有效果。其实这哪里只是在激发创造性思维的时候管用啊,只任何行业,只要钱给够,人的积极性没有调动不起来的可能性,如果配以职业发展,那效果就更好了。
为了钱途和前途,把任何值得做的事情都当成自己的事情,永远只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