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美国有两位大将很出名,一个是艾森豪威尔,一个是麦克阿瑟。麦克阿瑟是天才的将领,从西点军校读书起,就是天才级学员。作为一位出色的战略家,士兵对麦克阿瑟非常崇拜,尤其在太平洋战争中出色的表现,大家都拿他当天神一样看。相比之下,艾森豪威尔就略显平庸,在西点军校读书,三百个毕业生,他排第二百多名,并没有出色的地方,也没展现出什么什么大的战略眼光。
当时美国需要派一位大将到欧洲战场上指挥联军。这名派出的大将需要面对不同国家的军队、不同国家的将领,以及面临一个极为强大的敌人,还需要保持一个非常坚固的防线和非常难以登录的海滩,显然是一项险重的考验。然而历史和白宫并没有垂青战功赫赫的麦克阿瑟,机会落在了根本没有在前线立过汗马功劳的艾森豪威尔头上。如何安排联军两百万的骄兵悍将成为一件棘手的事儿,前往巴黎的路上,不管哪一国的军队,喝了酒都可能立刻打起来。但是艾森豪威尔却展现出极高的政治智慧,将联军调和地非常好,为战争胜利埋下伏笔也为日后总统竞选赢得了资本。
作为一位天才的战略家,麦克阿瑟容易把事情看得简单,常常干脆利落地把战争打赢;相比之下,艾森豪威尔却事事谨慎,注意协调各方的关系。
作为高级将领,应该步步为营,一步步发展,需要注意失败,注意敌人,而不是单单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能只知道死拼也不能贪生怕死,不能暴躁易怒也不能爱做面子工程,贯彻始终的是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平凡做法,在平凡中孕育不平凡。艾森豪威尔做到了,所以他成了最后的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