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家里新添的狗子,是条金毛,懒得起名字,直接叫它金金,名字起的很随性。它的到来,就是当天的意意外。
我打小是喜欢它们的,当时在农村,天地广阔,由着它们撒欢,再加上它们的灵性、忠诚,没有理由不喜欢。现在不一样了,在城市养条狗,诸多不便,再加上爱狗人士一波波的败人品,看到它们不由的心生厌烦。我老婆几乎讨厌一切带毛的东西,在家里有洁癖,见不得家里乱糟糟的样子,我爷俩儿没少被叨叨。因此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再养一条狗。
女儿有事没事翻看手机,不知从何时,迷上狗狗视频。什么金毛、柯基、吉娃娃等,如数家珍。终于有一天,缠着我要买一只金毛。敷衍几天,经过辛苦的拉锯战,终于答应她去宠物市场转转。当时讲的非常明白,可以看看,买不买不一定!当时我是自以为得计,不可能买的,都不用我出马,老婆直接就会出马拒绝的,我是可以默默充好人,装无辜滴。
一进入宠物市场,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古刺鼻的恶臭味,真为在这里工作的人深表同情。看看他们,有说有笑,完全看不到一丝厌恶的表情,这就是爱好吧。我家闺女,欢快的向前跑,完全没有把恶劣的气味放在心上。
女儿早就想好了,目标很明确,就是金毛。几圈逛下来,来到一家还算顺眼的店儿。店主三十来岁,中等身材,微胖,皮肤白皙,再加上稀疏的头发成了地中海发型,整个人显得干净利落。浑厚的男中音,彬彬有礼又时不时的透着小幽默,关键是这哥们特会抓重点。他知道说服不了我,直接不和我讲话儿,重点在女儿身上。本来抱着必买来的,又被他一通忽悠,孩子被逗得咯咯笑,决心要买下来。最后我老婆也没辙,败下阵来,竟然买了下来!出乎意料,低估了女儿的决心,高估了老婆的能力。后来甚至怀疑她娘俩早就串通好了,就对付我一个人的。
无论怎么说,金金变成家庭成员,已经是既定事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