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天走丢的,在冬天会相遇。

心理学上关于遗忘的探讨有这样一个观点:

遗忘不是因为我们记不住,而是将一些记忆推出意识之外,因为它们太可怕太痛苦,遗忘不是保持消失,而是记忆被压抑。

电影《廊桥遗梦》有段台词说:“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各自的过去中,人们会用一分钟的时间去认识一个人,用一小时的时间去喜欢一个人,再用一天的时间去爱上一个人,到最后呢,却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

我不知道忘记一个人需要多久,只记得过了很久,才把脑海中那些有关于你的记忆慢慢的变得稀释。

很多时候之所以难以忘记一个人,是因为ta参与了我们过去的那段岁月,彼此陪伴时光里,一起做过许多的事情。

那一首曾经一起听过的歌;

那一张跟你说拍得很棒的照片;

还有你的每一个微笑和眼神;

所有的这些,再次不小心触碰到时,原以为已经遗忘了的记忆,又统统都回来了。

与其说我们在想念着过去的某个人,倒不如说我们只是想念那种无法言说的感觉。

你肯定不知道我写了很多关于你的故事吧?写故事的好处,是可以将每个细节清晰记录下来并且串成一整串,但弊端也是在今后漫长的岁月里,我也只会记住这些我现在能回忆起来的事。

一个人好好的,为什么非要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呢?

于我个人而言,唯一的答案就是:开心。

和这个人待在一起很开心。

因为有这个人,每天都是开心的,有了问题也能一起去解决,解决不了至少还拥有着一个人。

“每个人都有一些情绪作怪的时刻,有的人伤春悲秋,有的人会想起18岁夏天的美好,而我总会在冬天,想要联系你。

我在对话框上写了又删,删了又写,不知道自己的突然举动在你看来,是不是一种打扰,纠结了好久索性放弃。有时发出的一句问候,都要佩服自己勇敢了好久。

你听说过弃猫效应吗?

被丢弃过一次的猫,再被什么人捡回的话,会乖得不得了,它害怕再次被丢。

总有那么一群人,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闯进你的生命中,然后又不知不觉地消失的无影无踪。

可能是我太慢热,追不上你的步伐,等我想明白,想好好说爱你,你已经走了很远,如果那个夏天再长一些,你能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微笑地看着我,轻声说句再见啊。

我一直相信在夏天走丢的,在冬天会相遇。

The way to love anything is to realize that it may be lost.

Z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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