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我没有孩子,不是不想,是不敢。
十八岁的那年,我离开了学校,我的学生时代只有语文成绩是真且实的高分、好评。其它的就不说了,不是不说了,是没法说,简直是没脸说。
没脸说的成绩让我爸妈很丢人,我妈提出来她退休让我顶替她去食堂工作,我说:“No.No.No,你别害我。”
然后我去兰大滑冰,去西站蹦迪,不出意外的认识了他,那个叫文凯的男人。他穿着黑色的皮夹克,齐脖的头发挑起来一股扎成马尾,个子不高也不矮,身材很瘦背微驼、弹着吉他甩着那撮很瘦的马尾。
我便一眼爱上了他,他身上有夏日漱石的沉郁悲凉,有落魄文人的豪情沉箱,我怀着一腔诗意,二两羞涩,三分胆怯,四分欣赏,五分崇拜,六分同情,七分迷恋,八分纯真,九分迷茫,十分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和他一起吃牛肉面泡大饼觉得苦涩又浪漫,从兰大往雁滩icon走路回家,公交不顺,没钱打车,雪地里摔了好几个仰八叉,爬起来不知道疼,那时候的爱又真又傻,如梦如幻似真又似假。
等我爸我妈发现时,已经是我跟他回到他家。那个下了大巴车,中午在小镇吃了一碗齁咸的面皮,徒步走了不知道多久,渴了捧雪吃,饿了摘红丢丢的野果填肚子。夜里两点多来到一片漆黑的小山村,村里的狗便一声,两声声声入耳声声惊雷般的狂叫起来。
(小灵通手机的弊端是方圆几里没信号。)
那夜我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时不时狗吠鸡鸣的小山村,炕太烫穿着衣服垫着棉衣躺着,头上结着霜,地上放着一个大瓦盆,时不时他妹起来滴滴答答的尿尿,他弟被吵醒,揉着眼睛说着梦话又在那快要满溢的盆里浇尿。
好在是冬天,窗户有个破洞,破洞又被浆糊和报纸里外夹击,又被他弟捣破一个眼睛大的洞,可以从望天亮天没亮。
那个洞里便钻进来无数的冷飕飕,公鸡打鸣母鸡咯咯咯,狗也扯着链子喊饿。
第二天他妈妈起来给我们切了一盘酸萝卜,红萝卜经过腌制,心变成了耀眼的深橘色,油呛过的葱花泛着诱人的食欲。
我第一次吃萝卜丝就玉米面疙瘩,第一次一顿饭吃了两大碗,还觉得是天下美味。犹如慈禧太后西逃途中所食杂粮窝头,意犹未尽。
只是我不知道的是,我妈妈快疯了,我爸急的团团转,我奶给我二叔三叔打电话……。她(他)们除了发疯、发慌、像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我奶奶和姑奶奶去五泉山烧香,又去玉泉观求签,但是、但是找一个离家出走的女孩太难了,他(她)们怀着恐惧的找,所能想到的地方,甚至树丛绿化带里拨拉。
吃过玉米面疙瘩,文凯的妈妈让他送我回家,他不说话也不动,文凯的爸爸端着碗提起扫把劈头盖脸的打。他拉起我跑出了村子。
我们回到小镇,他问我:“你吃面皮不。”我说:“我不吃。”他吃了三碗,然后我们坐车回到了兰州。
而我不知道的是我已经怀上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