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
是指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该诉讼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护那些因故未能参加诉讼,但受到生效裁判影响的第三人的权益。
法条解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内容如下:“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以下是关于该法条的详细解析:
主体: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当事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条件:第三人必须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且需要有证据证明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存在错误,并且这种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
期限:第三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
审理与结果: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如果诉讼请求成立,应当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则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举例
假设有这样一个案例:张三与李四因为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李四将张三起诉至法院,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判决张三赔偿李四10万元。然而,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中,王五作为一个关键的证人,却没有被传唤到庭作证。事实上,王五掌握着能够证明张三无辜的重要证据。由于王五没有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因此他无法在当时提出这些证据。
后来,王五得知了判决结果,认为自己因为没有参与到案件审理中而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于是,王五决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法院撤销对张三的判决。
在这个案例中,王五就是一个典型的第三人,他因为没有参与到案件审理中而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他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就是要求法院对他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进行救济,撤销对他不利的判决。
第三人撤销之诉相关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3款和第56条的规定,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的期限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
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请求成立,会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是3个月内办结,在3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不中止执行。
法院对民诉案件的受理期限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6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还需要延长,需要报请上一级法院批准。
特别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不被允许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非讼案件:比如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处理的案件,这些案件通常采用书面审理,所作的裁判不具有既判力,因此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如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以及其他身份关系的内容,如收养关系、解除监护关系等,这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不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这类案件中的第三人由于没有参加登记,因此不能对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这类案件中的受害人也不能对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外人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执行异议: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行为可能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执行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例如,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标的物并非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执行行为可能导致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对执行行为进行审查。
申请财产保全:在执行程序开始前,案外人如果认为自己的财产可能会被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审查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采取措施对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被执行。
举例来说,假设张三因债务纠纷被债权人李四起诉,法院判决张三需向李四支付一笔款项。在执行程序开始前,张三的朋友王五担心自己的财产可能会被误执行,因为张三曾向其借款但未归还。王五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执行异议:王五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自己对执行标的物(即张三的财产)享有权益,请求法院对执行行为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王五的主张成立,可能会暂停执行程序,以便进一步审查。
申请财产保全:王五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采取措施对张三的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其被执行。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可能会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来保护王五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救济措施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裁定。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措施,并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
以下是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选择题及解析:
选择题
下列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应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B.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确认原审裁判错误的确认之诉
C. 第三人撤销之诉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管辖
D. 三人撤销之诉的客体包括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答案:D
以下是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限的选择题及解析:
选择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案外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生效裁判侵害之日起多少时间内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A. 三个月内
B. 六个月内
C. 一年内
D. 两年内
答案:B. 六个月内
民事诉讼相关期限:
民事诉讼时效:这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提交证据的期限:民事诉讼中,提交证据的期限为简易程序为15天以下,普通程序为15天以上,二审程序案件10天以上。民事诉讼证据提交时间一般是由法院指定,也可以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经法院认可,通常不能少于30天。
答辩期限:按照规定,民事诉讼答辩期限是十五天,被告在收到法院的起诉书之后,需要在十五日内书写答辩状并向法院提交。若存在特殊情况无法答辩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延长答辩期限。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
最长诉讼时效:指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期限。《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