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內果談寫作風格

按:馮內果(Kurt Vonnegut Jr.),是美國小說家,公認的近代科幻小說之父,也被認為是當代幽默諷刺大師。他曾經參與二戰,並有在德國德勒斯登戰俘營逃過造成數万人死亡大轟炸的經歷。那次經歷深刻影響了他的人生觀和寫作。戰後,馮內果在芝加哥大學修讀人類學碩士,但提交的論文題目不過關而後來沒有取得學位的情況下畢業。多年後校方憑其作品《貓的搖籃》授予人類學碩士學位。

以下譯文,是馮內果在1980年用類似廣告傳單的方式寫下的短文。原文pdf檔在此

如何有風格地寫作

Kurt Vonnegut

新聞記者和技術寫手的訓練,使得他們的寫作方式幾乎無關個人。這使得他們成為寫作界的怪胎,因為在那世界裡其他大多數墨跡斑斑的倒霉蛋,都是很大程度地在對讀者們揭示他們自身。我們將之稱作者的自我揭示,無論是有意或無意,是構成寫作風格的元素。

這些揭示讓身為讀者的我們了解到究竟我們的時間花在怎樣的人身上。這個作者給人感覺是無知還是洞悉一切,愚蠢還是精明,狡猾還是誠懇,嚴肅還是風趣——?等等等等。

為什麼你應該檢視你的寫作風格並試圖改進?那表示你尊重你的讀者,無論你書寫的內容為何。如果你不按章法任意的塗寫想法,你的讀者肯定會認為你不在乎他們。那他們就會認定你要不是自大狂就是一腦漿糊——或者,更糟,放棄閱讀你的作品。

你所能做的最糟糕的自我揭示,就是告知天下你分不清何者有趣何者沉悶。難道你不是基於他所選擇呈現的內容或是引領你思考的方式,而去欣賞或討厭一個作家嗎?難道你會因為文筆而仰慕一個腦袋空空的作家?不會。

所以會為你帶來成功的寫作風格,必然是從你腦袋裡的想法開始。

1。尋找一個你關切的主題

尋找一個你關切,而且打從內心覺得別人也應當關切的主題。會成為你寫作風格中最有力而且吸引人元素的,是你發自內心的關懷,而非你的舞文弄墨的本事。

我不是在催促你去寫部小說,話雖如此——但要是你寫了我也不會感到抱歉,只要那是你真正關懷的事物。寫信向市長投訴你家門前的坑洞,或是寫封情書給鄰家女孩同樣有效。

2。但別嘮叨

這部分我就不嘮叨了。

3。保持簡潔

在語言的使用上,記住兩位文學大師:莎士比亞和詹姆士喬伊斯(James Joyce),他們在最有影響的主題上所使用的句子,幾乎像是童言。“生存或是滅寂?”莎士比亞在哈姆雷特裡這麼問。最長的單詞不過三個字母。喬伊斯,當他興致高昂的時候,可以把句子搞得複雜閃爍猶如埃及豔后克麗奧佩脫的項鍊,但我最喜歡的句子,是他在短篇故事伊芙琳(Eveline)中的這句:“她累了。”故事到此,沒有其他的句子比這三個詞更另讀者心碎。

簡化的句子也是不只只易於複述,也許更顯神聖。聖經開頭的句子,就算只有14歲的人也寫得出來:“最初,神創造了天和地。”。

4。勇於裁切

是說,也許你也是,能夠製作埃及豔后項鍊的人。但你的文采應當為腦中的想法服務。你可以這樣自我約束:一個句子,無論寫得多好,只要無法以創新和有用的方式點明的主題,就當刪除。

5。言如其人

你兒時聆聽,迴響至今的說話方式,就是對你而言最自然的寫作風格。英文是小說家約瑟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第三語言,他許多看來活潑精彩的英文書寫方式,無疑受到他的第一語言,波蘭文所影響。而且他幸運地成長於愛爾蘭,那裡的英語是如此詼諧又具音樂性。我自己在印第安納珀里斯 (Indianapolis) 成長,那的日常對話聽來就像用帶鋸切割鍍鋅的錫罐 ,而且使用生字新詞是有如和活動扳手般實在。

在阿巴拉契亞(Appalachia)某些更加偏遠空曠的地區,兒童們成長過程中聽的仍是伊麗莎白時代的歌謠和俗語。是的,許多美國人成長過程中的第一語言並非英語,或是大部分美國人聽不懂的英語方言。

這些語言的多元性是美好的,就如同各色品種的蝴蝶那般美麗。無論你的第一語言為何,你都應當終生珍惜。若那不是標準英語,而且會在你以標準英語寫作的時候流露出來,結果往往也是美妙的,就好像一位兩眼分別有著藍色和綠色眼珠的美女。

我自覺最有說服力的寫作,他人看來也是如此的書寫方式,是當我的文字看起來就像出自第安納珀里斯人的時候,而我正是。我有其他選擇嗎?

6。說你想說的話

教師們其中一個最強烈而且毫無疑問曾經施壓在你身上的建議是,像一個世紀前受過教育的英國紳士那樣寫作。我曾被那樣的老師惹惱,但那已是過去。我現在明白自己的文字和那些古典文章和故事比較起來,他們厲害之處不在於其時代和距離,而是那些作家們精準地傳達了他們想要說的話。我的老師們希望我能夠精準地書寫,選擇最有效的詞彙,並與其他文字產生意義明確,僵硬規範,就像機器那樣的關聯。老師的目的並非要我成為英國紳士。他們是希望我成為一個能說理的人——並因此被人理解。而我曾夢想像畢加索處理畫筆,或是任何一個爵士大師們處理音樂那樣處理文字。如果我破壞了標點的法則,文字變得如我所願,且亂七八糟地捆在一起,那我就不會被理解。所以,你也一樣,要是有值得訴說而且期待被理解的話,那最好避開畢加索或是爵士風格的寫作方式。

讀者們不會期待閱讀到與過去經驗截然不同的書寫方式。為什麼?因為他們也有自身艱難的任務要處理,在這點上我們應該盡力協助。

7。同情你的讀者

讀者必須從立刻從紙上的千百萬滴墨跡中拼湊出意義。他們必須閱讀,那是一個大部分人即使已經在小學中學呆了12年,也並不一定能真正掌握的藝術。

所以,這個討論在最後會指明,我們身為作家的風格選項,並不包括繁複和華麗炫目,因為我們的讀者必然不是一流藝術家。我們的聽眾需要我們成為一個具有同情心和耐心的導師,願意為他化繁為簡並清楚闡述——儘管我們比較想要像夜鶯般高高地飛在群眾的頭上歡唱。

這是個壞消息。但好消息是,我們美國人有別具一格的憲法,允許我們隨心意寫作而不必擔心受到制裁。這是我們的風格裡最具意義的部分,也就是說我們所選擇的題材,基本上不受任何限制。

8。真正仔細的建議

有關於比較狹隘的文藝風格討論,一個更加技術性的角度,我建議你去找Strunk Jr. 和 E.B.White的那本《寫作風格的元素》。當然,懷特(E.B White)是打從這個國家誕生以來其中一個最受人敬仰的文藝風格大師。

但你也應該發現,若是懷特先生沒有完美迷人的事物想要傳達,根本沒人真的在乎他的自我表達多棒或是多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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