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指导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和业主大会召开,其流程和内容所遵循与依照的法理基础是由《物权法》、当地《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这三份由宽泛到细致的法规文件所确定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保障业委会能够名副其实开展工作的关键内容。只有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业委会的成立才能得到程序合法性的背书。以下所示就是需要阅读的全部法律内容,条理上清晰明了,并不繁复。如果想仔细了解,请点击链接的文字进入。
2007年,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公布《物权法》
2007年,国务院公布修订版《物业管理条例》
2013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
2009年,住建部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