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很少作不加对比的选择。我们的心里并没有一个“内部价值计量器”来告诉我们某种物品的真正价值是多少。
相反,我们关注的是这种物品与其他物品的相对优劣,以此来估算其价值。
“诱饵”的概念:在A 和 B 的比较中,加入A-(诱饵),使得A的选择占优势。
改变A或B的主意并非理性因素,而是诱饵的存在。
人脑思维所受的束缚:我们总是靠观察周围的事物以确定彼此的关系。我们无法不这样。
而且:我们不但喜欢拿事物与事物作比较,还喜欢把容易比较的事物集中作比较——避免把不容易比较的事物作比较。
解析诱饵:把A-(诱饵)放进来,建构出与A的一种简单、直观的比较关系,由此使A看来比较优,不仅相对于A-,相对于B也是如此。
结果是,把A-加到场景之中,即使根本没有人选择它,但它会使人们更可能最终选择A。
《圣经》十诫里的警告:“不可贪恋他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他人的妻子、奴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这也许是最难奉行的圣诫,因为我们有生以来就是被比较所束缚的。
例如:从城东到城西的15分钟路程能省下7美元是否值得,这样的判断要与该物品是10美元还是1000美元无关 。
像这样拓宽视野不太容易,因为凭相对因素做决定是我们自然的思考方式。我们能控制得了自己吗?有人能!
人心不足蛇吞象,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打破相对论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