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庄是个工科男,不温柔,不浪漫,穿着地摊二十块钱的衬衫。
莱莱是个文艺女,爱做饭,会画画,笑起来春天都来了。
他们在一次下雨天相遇。
莱莱的棉麻裙子淋了雨有走光的趋势,大庄撑着伞到便利商店买烟的时候看见她。
他把伞借给莱莱,与此同时,还脱了自己二十快的格子衬衫给莱莱,穿着背心冲进雨中。
大庄觉得自己无趣的细胞在那个下雨天里被激发出了浪漫情怀,他觉得自己的行为简直帅爆了。之后每天下班,他总会去便利店待一会儿,他怕错过要还伞的莱莱。
这样一等就是一周。
莱莱没有还伞。
格子衬衫也没了。
他忘了自己是邋里邋遢的工科男,胡子没刮,一身消不下去的肉,哪个姑娘见了都要怕。
大庄以为自己的浪漫邂逅到此为止,结果在又一次下雨天,遇到了莱莱。
莱莱听觉损失。
所以那天她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也没办法找到自己的地址。
大庄很激动,甚至莱莱失聪这件事都被他自动忽略了。
他用手机打字给莱莱看,说我以为你嫌弃我丑不来了。
莱莱笑,在本子上写字,不丑的,你很帅。
她的字迹清秀好看,眉眼温柔含笑。
大庄觉得一个心扑通乱跳,支支吾吾说,也不是很帅。
莱莱没听见,眼神疑惑。
大庄马上在手机上打:我说我们很有缘。
莱莱笑得更甜了。
遇见是一件普通的事,一见钟情却不寻常。
大庄跟一个失聪姑娘恋爱的事情很快传遍部门。
因为这个平时不注重穿着的人竟然刮了胡子,打起了领带,虽然看起来更像一个买保险的了。
但大庄觉得一颗心被滋润得柔软不已,觉得这就是爱情了。
莱莱是先天失聪。
先天性失聪,所以莱莱没有听见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妙的声音,自然,也不会说话。
但大庄觉得他跟莱莱的交流没有任何问题。
无非是速度慢了一点,因为他有时不自觉脱口而出的话好半天没得来回应,才想起来,应该打字。
莱莱也很温柔,她除了没办法说话,没办法听见,却能够简单交流。后来大庄才知道,莱莱学盲文学了多久,才到这个“交流交流”的程度。
他们去看电影,别的情侣有说有笑,他们一人拿着本子,一人拿着手机,但乐在其中。
只是很多事情,一开始像藏在海面下的礁石,时间的推磨会让它露出原本的形状。
大庄和莱莱的爱情,就是这样。
他们交往了半年,大庄从一开始的神清气爽,渐渐变成跟以往一样邋里邋遢。
部门聚餐,大庄给莱莱发了信息:莱莱,今天的约会先取消,部门有聚会。
莱莱不会说话,当然只给回了一个字:好。
那天之后,大庄就变得不那么上心了。
他觉得莱莱还是很好看,但似乎没那么吸引他了,比如不会说话的莱莱回应他一件事情要比常人多上几分钟。大庄那天做饭,问莱莱煎蛋要几分熟,等他打完字莱莱回复,蛋已经糊了;
除此之外,听不见的莱莱也变得有些笨拙,不如第一次看见的那样灵动。情人节约会那天,大庄提前三天准备要给莱莱一个惊喜,他拍了他们第一次遇见到后来一起经过的每个地方,并在照片上附上一串文字——这磨光了他作为一个工科男所有的浪漫脑细胞,最后还是出了一点小岔子。
莱莱听不见,所以在大庄撒谎没去上班藏在家里准备给她一个惊喜,却因为忘记了莱莱听不见没办法随着音乐提示惊讶打开房间门。
那天大庄在房间里待了一下午。
他觉得莱莱还是很好看,很动人。
但自己似乎没那么喜欢她了。
大庄站在人来人往大街上,夜风把他没空修剪的头发吹得像狗窝。
他没有去聚餐。
同事临走时还打趣他怕女朋友不开心,是要回去陪着。
只有他自己清楚,莱莱永远都不会说不要他去的话,永远也不会对他吵闹。
他甚至觉得自己有病,看见信息框里躺着的那个“好”字。
有一瞬间想要摇着莱莱问,为什么不跟他闹一闹。
他真的有病。
莱莱不会说话。
也听不见。
一个月后,大庄跟莱莱分手了。
没人问,但大家都知道。
因为大庄恢复了单身时的邋遢行为,又变成一个屌丝男了。
那个失聪女孩谁也没见过。
日子还是一天天过。
只有在下雨的时候,大庄偶尔回去那个便利店逛一圈。
有时候你觉得这就是爱情,但现实会给你一个巴掌,告诉你:
爱情就是你喜欢我喜欢你?谁他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