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辗转难眠之际,我又点开了我久未打开的的简书软件,看看一年前我写的文章,恍然如梦。
一年前,感觉我如同一具行尸走肉,不,确切的说几年前,也许十几年来的我,从来活的都不是我自己。所有的生活都在别人的规划下。我整天惶惶不可终日,担心招来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或者是一顿拳打脚踢。
可以说,这样的生活使我精神几度崩溃,只要听到他的一声咳嗽,抑或是他的说话声,都能令我胆颤惊心,两股颤颤。两个孩子的精神状态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我一头头发几乎全都白了,要不是染发剂,我都不知道我该用怎样的方式出现在单位。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我这辈子嫁错了人,不但毁了我,也连累了我的孩子,痛定思痛,我做出了我平生最艰难的选择,带着孩子,离开了那个令我伤心欲绝的地方————家。
我觉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权利活回自我,虽然说为了孩子,夫妻之间应该包容,相互理解,但是,这些话看是针对给谁说的,对一个出轨了的男人,你的包容你的理解反到被人家理解成追求自己幸福的绊脚石,他为了把你这个绊脚石踢开,怎么残忍怎么来,什么孩子,什么家庭,在他眼里都不如一个第三者。
清清楚楚的记得,四年前十月的一个晚上十点多钟,他回到家把我们赶了出来,我和两个孩子每人抱了一床被子,腋下挟了一个枕头,来到了我白天租的出租屋,我暗自庆幸,今天下午和女儿找了一张在电线杆上贴的出租广告租了房子。看今天早上他的气势,我就感觉情况不好和大女儿租好房子,还不死心,回到家心里面还希望事情能够有回旋余地,没想到,他心里全是那个女人,两孩子在他眼里已是多余,毫不留情的大手一挥,把我娘三赶了出来,我的心在那个夜晚,彻底死了,我暗暗发誓,那个家我永远也不会回去了,两个孩子我就是要饭吃也不去求他。
就让他和那个女人见鬼去吧。
我和他十八年的夫妻到此为止,细细想来,十八年的夫妻,其实我两连十年夫妻都算不上,几次赶我出门,几次我厚着脸皮回去,几次强行带我到民政局离婚几次又犹豫不决,这样的生活谁能受的了,他,十足的神经病一个。
我不再被动,我不再犹豫,我要离婚,我要远离那个神经病,每每想起他骂我;“不走就死,你死了我就能过上好日子,你早上死了,我下午就能娶回来一个被你好千倍万倍的女人。”我的心就滴血。我想不通,出轨的是他,背叛家庭的是他而不是我,凭什么他这样对我?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没有男人的家庭数不胜数,没有爸爸的孩子也可以长大,我何必这样委屈自己?何必这样委屈孩子?
我决定上诉,他每天口口声声不要我,要离婚,不要我上班要去离婚,可是每次和我到民政局,他却犹豫了,来来回回四次,让我很是无奈,这次我不打算走民政局,我上诉法院,只要能离婚,让我远离这个神经病,我宁可净身出户也在所不惜,我要过的是宁静的生活,累了,痛了能有一个休息疗伤的地方,一个温暖的港湾,虽然我命里没有男人能给我这样的家,但是我自己可以给我和孩子创造这样的环境,起码每天不至于鸡犬不宁,乌烟瘴气,也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再者,他看我的那种眼神,好像狠不得杀了我,我也对他有一种能离多远就离多远的心态,于是我上诉了,但是令我想不通的是,他不签字,而且死活不签,还说我:“你闹够了没有?闹够了就跟我回去。”我又一次懵了,要离婚的是他,赶我娘三个出门的也是他,背叛家庭的也是他,不离婚的也是他,在家里打打闹闹的也是他,反而问我闹够了没有?这让我情何以堪!
俗话说一而再再而三,事不过四,我被他赶出门不下三次,被强行拉到民政局离婚也不下三次,可是到法院他为什么一口咬定不离婚呢?
想来想去,我只能用“神经病”三个字概括他这个人。
说他是一个神经病,可他是一个国家公务员,工作能力还不错,可他对于家庭怎么就这么无知呢?宁可把钱给别人也不愿花在自己孩子身上,这样的男人他还是男人吗?孩子应不应该叫他一声爸爸呢?
(注:为了增加可信度,采用第一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