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年幼上学时候,只要语文课本一发下来,就会找来废旧报纸当作书皮,小心翼翼将语文课本包起来,在上面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用手小心抹平课本留下的褶皱,看着里面的印刷字体,嗅着墨香,心里就觉得特别满足,天生对语文课本有一种敬畏感。
每次听到上课铃响,就会立马挺直腰板,等待着老师授课,按照老师提示,小心翻开语文课本,从目录、章节开始,老师讲述本学期的计划,而同学们大都从头到尾翻阅着,找里面有意思的插图,想象里面的情景,就像是书本的主人公一样,做着童真无邪的梦,只听见翻阅书纸的摩挲声,完全陶醉在这书本世界中。
那时年幼似乎都对文章内容并不关注,只是走马观花听老师诵读,识字不多并不知其中含意,趁着这个功夫,不如在语文课本中找几幅插图临摹一下,这可比读课文有意思多了。
凡是一些寓言小故事,这可是我们的最爱,像《掩耳盗铃》《亡羊补牢》《画蛇添足》《七色花》等等,这些故事现在都还历历在目,再有就是一些神话故事了,印象最深的就是《神笔马良》《女娲补天》《夸父逐日》了,对这些故事百看不厌,在睡觉的时候也会梦到这些,那时年幼而又无忧,原来书本里有这么多有意思的事儿。
图文结合其实对文章理解很有帮助,只是对年幼的我们来说似乎有些困难,自控力较差很容易分神,课堂上老师很是生气,不定点兵点将点到谁,到黑板上面默写生字,若写不出来就要罚站了。
我印象最深的有次老师让我在课堂上默写输赢的“赢”字,我在上面磨蹭了几分钟,偏旁部首完全不搭,这下老师生气了,当着全班同学把我训斥一顿,看着老师严肃的表情,我的脸早已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其实这谁都怪不得,只怪我课前没好好预习,净在教室墙根瞎玩玻璃弹珠了,还正好被老师碰见。
自那以后,我似乎成了老师重点关注对象,每次上课时老师在讲台上搜索目标,总会把低头闪躲老师目光的我逮到,上去先是默写几个生词,这种突然袭击让我不得不备,还好提前把难记的生字熟悉了几遍,到达讲台上至少不全军覆没。
那时候学习条件差,学费都是家里辛辛苦苦攒下的,一个学期就那么多书,每人每科仅有一本,若粗心丢了很是麻烦,买也买不到,借也借不到,只能望着黑板空流泪。
我记得小学二年级把最重要的语文课本丢了,那时候我急得哭了一下午,回家翻箱倒柜的找也没找到,背着书包都感觉空落落的,和同桌共看一本,他有些不情愿,那条粉笔画的界限就是最好的证明,无奈之下只得厚着脸皮找老师借,少不了挨一顿吵,书本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丢了,还上什么学啊!
老师说话虽说有些严厉,不过对学生还是关怀备至,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他只要把课讲完,就会把语文课本借给我看。
我们的书本用了这么长时间,已被小手摸得脏兮兮的,边边角角都有折痕,再看看老师的就像新书一般,听说他这一本书用好几年了,我拿到手里感觉沉甸甸的,总怕一不小心翻破了,用手轻轻捻起一页又一页,看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注释,这是老师讲了一遍又一遍才有的感悟,我得认真去看,慢慢去咀嚼每句话的含义。
为了下一次更好地上课,我都会提前把语文课文抄一遍,这样老师讲起来自己也可以跟着看了,本子上的字体当然没有书本印刷的感觉,字体潦草望而生厌,自己怎么这么不争气啊,是天分不够还是努力不够,我发誓一定要学出个样来,横撇竖捺就是横撇竖捺,买字帖也要练会。
那段时间我坚持抄录语文课本,在棚前搭了个简易小桌子,从黄昏写到傍晚,天黑了就点了煤油灯,一笔一划的去写每个字,写得慢就读得多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有些复杂的内容借助老师的注释,竟然能求得一知半解,这样我就感觉很满足了,第二天老师再讲解的时候,真是遍遍都有新收获,所有疑难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
那年在期末的时候,我代表班级参加了镇里面语文考试的抽考,竟然获得了第一名,别提有多开心了,有些改变真是潜移默化的,只要足够用心,就会有所收获。
当我准备把那本书还给老师的时候,它已不是最初的样子,封面有了褶皱,边边角角也翘了起来,截面上残留了一些灰渍,我感觉很不好意思,老师看着我笑了笑:“这本书让你有所改变,那就是完成了它的使命,我就送给你了,希望你每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能带给你更多的感悟和思考。”
语文课本不同于一般的阅读书籍,它是老师和学生沟通的桥梁,有些深奥的知识不懂,老师就会分章节、分难度去讲解,在循序渐进中取得进步,认识的文字越来越多,看到的未知世界也越来越丰富。
从那次开始,我开始真正爱上看书,爱上写字,侧重点不再是那些图画,而是课本的内容涵义,从小篇幅到大篇幅,从小智慧到大道理,课本是宝贝,得小心呵护,不可轻易丢掉了它,否则就找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