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真真,真实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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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故事是爱,也如风般散去。

早上在山居房里醒来,听着楼下那只叫妙妙的狗冲远处吠,鸟吱吱喳喳。写点哪怕片段,也使我觉得这样好像显得没有那么无所事事。

山居房就是山脚小区后面私家建的房子。本来我觉得这个房子未免太偏僻, 进来要从大路穿巷,然后上几个转折的破。但是这是新居,房子还没被任何租客住过,我们感觉有种破处的成就感。后面是山是树,空气很不错,鸟啼鸡鸣,房东和房东的邻居都十分友好淳朴。 可能处于城乡结合的边缘,人们还没来得及染上矫情。

我曾经也很爱热闹, 小时候在乡下住, 有时候会跟奶奶到县城住, 即使一个人我也自得其乐, 在超市电梯上上下下,玲琅满目的商品让我满足。我一个人过马路,逛街,看到陌生人甚至有奇妙的快乐。但是现在却有种不符合年龄的淡然。并没有经历什么大风大浪,却好像已经对热闹完全没有了兴趣。

我不是故意来隐居, 我也不是学者,我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每天八小时坐在憋闷的没有窗子的办公室里面,对着电脑敲敲打打就是一天。所以我辞职了。

记得住进来之前,找了很久没租好住处,直到找到这里,首先看中的这是新居,比较干净。其次,远离我之前住的市中心,那边不到周末也闹腾,到了周末更是走不动路。而这里安静祥和,外面有绿树, 我还是用两个小小的玻璃瓶装了几根外面扯来的野草,用水喂着。

房东之前有收拾卫生,这样给我们省下不少力。稍微收拾下就安顿下来了,也开始了这里的简单起居。

我能住得乐在其中是因为我并不孤独。 她和我一样。 我们每天都过得很快活。 简单的食物,不去工作,没有不停的电话骚扰,没有不必要的交谈,不用担心穿着搭配,不要假装笑脸。

有简单厨具,会做一些简单的饭菜,比如第一天我们吃了淮山炖排骨,煎鸡蛋。之所以还记得是因为自从来了这里,我每次自己做完一顿都会用笔来记在日记本上,只是很简单的那种记录,比如说X月X日,早餐 牛奶, 馒头,午餐西红柿大蒜拌面之类。

我们有时候出去购物, 买一些家用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这类,然后在回来的路上踩着掉在地上的樟树果,沿着上坡的水泥楼梯慢慢慢慢地走, 楼梯右侧就有绿绿的野生灌木丛,还有的结出了绛红色的野果。

春季快慢慢结束,大雨倾盆的时候常常一整一整天的暗,我们就窝在床上看看电影,读读书。 然后沉沉睡到饿醒,推推搡搡起床做点东西吃。

我是准备就这样过我所能能想到的日子,我们主要是靠之前的积蓄支撑着这简朴的生活。如果没钱了,出去挣点回来继续生活就好了啊。

她长得那么美丽,干干净净的深棕色的长发,只是远远看就像是能闻得到发香。皮肤白得透亮。她的五官对于亚洲人来说太过于立体,浓眉大眼,高挺的鼻粱, 诱人的蜜桃一样的嘴唇,大笑的时候可以咧开到一个惊人的幅度,露出整齐而雪白的牙齿。她还爱抹上大红的口红。对于各种赞美她已经司空见惯,说她长得像哪个名模,说她像徐若瑄的最多。她之前做过一些平面模特和婚纱店代言,还开过店子,比我普通办公族赚得多。这种美艳是光是闪电。走在路上有年轻男人追上问她电话号码。可是他们都没看到她的手在我的手里,并不是以友谊的方式而握。

普通如我,也不怪别人难以看出。众所周知,很多漂亮女生都有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但是很有奉献精神的朋友, 来充当绿叶的角色。因此周围人眼中我大概就是这样绿叶。我看上去并不像男孩,我只是看上去太普通,以至于别人可能都以为我太没个性。我爱简单,总是随便捆起头发, 朋友和我自己都觉得我的头发好像也就永远那个长度,虽然我几乎就没剪过。脸上常常也就不抹任何护肤用品,偶尔兴起也会买点瓶瓶罐罐。大概由于常常暴晒于太阳之下而没有采取任何防晒措施,脸上有很多小小的痣,也许是斑,谁知道呢。从小学开始就是班上的瘦子,至今没有长胖过。我希望我是个性的,不是靠外表的,更多原因是因为懒,所以自己并不愿在外貌上花时间,但可笑的是我也是一个疯狂外貌协会会员。

我爱她的内心爱她的灵魂,当然最开始吸引我的是皮囊是色相是肉体。她也爱我,我有这个自信,只是没明白最开始是我身上的什么吸引了她。大概因为我们是注定和对方的有深厚联系,是彼此的另一半,就像拥抱的时候仿佛用点力,就能按进对方的身体而合为一个人的两个人。真真这么解释。何况如今,我们相依为命。

    又是一个美丽的晴天,我泡了一大杯牛奶, 这样两个人都可以喝饱。我端着牛奶杯站在窗前像往常一样四处望望,院中两颗老树在阳光下微风里蓬蓬松松抖抖嗖嗖,对面的山和往常一样沉静,有时候我期盼在对面那座山看出点什么来。比如说一个白衣女人什么的。

   外面有人敲门,斯斯文文的敲了一声,隔了几秒钟又敲一声。平时没人找我们。我以为是房东来收电费。拖着拖鞋随意打开门。我看到熟悉却焦急沧桑的一张脸。

“妈?你怎么来了?”

我惊讶。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我的小阿姨,小阿姨从体型上看是我妈的两倍,因此脾气比我妈也好两倍。 她们坐进来,屋里很乱,但是也管不得那么多, 若是平时我妈一定已经开始数落,但是这次什么也没说。我把几件衣物收拾下,她们坐到沙发上。

    妈妈已经哽咽,阿姨把包一搁忍不住开了口:“我们找了你好久,以前的电话号码打不通,开始以为只是欠费,隔一段时间打一次,号码空号了,后来我们找到你单位,但是单位说你辞职了,没人知道你去了哪里。向你那些朋友四处打听也没有消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跟我们回去吧,听话。你看你妈都头发都急白了,她一个人这么多年受的罪真是够多了。”

说着也掏出卫生纸抹抹眼泪。擤了鼻子。

我晕晕乎乎感觉像做梦一样,使劲晃晃脑袋,眼前还是这一幕不是没有预想过,但是当这一切出现在眼前,还是有点不知所措。我仿佛几百年前认识面前的这些人,但是又好像不认识。她们哭她们说话,我仿佛是一场梦里的那个旁观者。

“可是我就在这里过得很快乐啊。”

“你妈妈怎么办, 她也指望你成家,指望你偶尔去看看她。”

这是我的软肋,我没有话说, 我知道我一直都表现得太过没有责任感,最初工作的时候,我也时常回家看我妈,有时候打给她钱。我以为跟她自己说的一样,她不喜欢任何人,和任何人处不来,男人尤其靠不住,钱就是她最喜欢的东西了。跟我爸离婚后,她常年一个人住在小屋里,白天打打零工,晚上看看电视早早睡觉。省吃俭用,心情不好的时候找我发火。读书的时候尤其嫌我花了她的钱,吃了她的饭。我们有几次互相撒泼,有一次在外婆家,让温顺老实的外婆也大发怒火。最近一次是过年的时候,她和往常一样冷嘲热讽,我不理,后面她破口大骂,我突然抓狂,甚至接近互相厮打,最后以我拖着箱子跑掉告终。总是哭哭闹闹这样我很烦。

而从阿姨口中描述,这时我似乎恍然大悟,也许我妈和所有人一样也需要陪伴。她不是那么冷血,并不是一直嫌弃所有人。

我站起身来,接了点热水,递给她们喝。

窗外阳光照进这小小的客厅,趁着她们发愣的间隙。我到隔壁卧室,抱着真真说,“我妈妈找到我们了,,这怎么办呢,要我回去呢。”

她朝我笑笑,又好像在无奈地说,我早就知道会这样了。

我怔怔地发了会呆,又跟真真商量了一下怎么打算,但是怎么也得不出结论。

阿姨走到门口来朝我喊道你对着一条裙子自言自语什么啊,我们出去吃饭啊。

我妈也不再抽抽搭搭,转过头来和阿姨一样用诧异的眼神望着我,透着恐惧。

怎么只是一条裙子呢,这是真真最喜欢的裙子,长长的拖到脚踝,暗红的花和藤蔓在裙摆和肩膀缠绕。料子很轻柔,衣袖到肘部,从尾端开叉,那个叉是我的设计,也就是用剪刀剪开一条口子。这样她向上伸手的时候,衣袖会自然散开,露出雪白的手臂。这裙子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虽然很多衣服都像是为她量身定做。但是我最喜欢这件。有她的气息,我带着它就像带着她,爱它爱她,和她一起生活,静静地。

在这条裙子还有生命的时候,被完美贴合在真真身上的时候,我和真真在一起已经有三年,我们一直很快乐,几乎从未吵架,我们也有一些朋友,被称为拉拉队。她们深爱对方,但是每天大吵大闹一次,两天摔锅砸碗一次,三天离家出走一次,和好后抱着痛哭悔不当初。而我和真真从不,我们太珍惜每分钟,真真说是因为我们都这么爱对方,舍不得伤害彼此哪怕一点点。你看,她懂得这些很多人不懂得的道理,她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物,没有任何可以跟她相比。我一直觉得她如水晶一样剔透,只是不知道玻璃城堡易碎。

她得了胃癌, 去年去世。那时候我在出差,因为推不掉这个任务,也想着她没有这么快就走。诊断结果出来后,她和平时并没多大不一样。实际上我从来不觉得她要走,她自然而然地是要活到八十九十多岁的,所有人都一样。我赶回来也没见到她最后一面。她被父母接回老家安葬。医院说她自己有些排斥治疗,我也不知道这半个月发生什么,不知道是她自己要走,还是有为我们而努力活。

我不害怕孤独,只是怕孤独趁我不注意,慢慢改变了我。而这些改变是可怕的,我不能承受的。可是也许我以后要学会适应这一切,如何在孤独里保持。那么假装,真真一直还在吧。

关于我和真真,我倒从没想过要跟妈妈说,她肯定觉得太稀奇古怪。真真的家人知道真真,因为真真就是真实的,没有隐瞒。她爸妈以为两个女人相依为命只是年轻人在玩玩而已,到了快三十,就会知道要找到男人结婚生子。真真爸爸是他们那边政府单位公务员,妈妈以前是社区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真真从小受惯,也一直听话,除了和我相爱这件事,她从没和爸妈拌过嘴。

   我们的相识很普通,有一次我们公司在一个广场做推广活动,请到真真朋友的模特公司做宣传,真真帮朋友来捧场参加。我们相识了,谈得投缘。然后约了一起吃宵夜,吃完宵夜慢慢走回去,行人三两,路面还有雨后水迹,路边街灯的光映着真真的脸,我忽然心跳得很快,觉得她有很打动人心的美,平生第一次有抑制不住想要亲吻的冲动,我也那么做了。而且那是红色的橙色的黄色的绿色的蓝色的白色的,眩晕的美丽的。她耳朵上有一颗小小的可爱的痣,很像是一颗黑色的耳钉。

我们有时候会幻想最好的和最坏的未来。最好的大概是我们可以结婚然后领养一个可爱的女孩。最坏的呢,各自找男人嫁掉,但是我们可以住得很近啊,会不会还可以串门呢,哈哈。大部分时间我们什么也不想。“过好现在就好了啊”真真说。

有一个早晨醒来,我告诉真真,前夜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们好开心,我们在一个古风盎然的村子筹备我们的婚礼,那里房屋都是木块搭的,有些像苗寨的吊脚楼,但也不像。我在一座木桥上来回奔走,忙前忙后。而真真坐在她的房间打扮。我心里想着之前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走到一起,好不容易说服她的绝望的父母参加婚礼。我高兴得跳起来。以至于整个梦充满了一种比粉红要深,比玫红要浅的色调。只是在梦里, 有那么一个瞬间,我停在桥头,顿了一下,那一瞬间我第一次在想,我们都是女人,柔柔弱弱的,结婚后谁来照顾谁,谁扮演家的顶梁柱和主心骨呢?

我哈哈笑我愚蠢的梦,起来告诉真真,她眼睛半睁半闭,懒懒地对我微笑,然后带着清晨的嘶哑嗓音悠悠地说,“傻瓜,我们彼此照顾啊,今天,你是我的宝贝小孩,明天,换我是你的宝贝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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