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要换掉我的包,说终于不是嫌弃,而是怜惜,从大二到现在,陪我四载春秋,一开始我是不喜欢它的,这么大,购物袋似的,但后来,我越发不能自拔的爱上它,灰的底色,白色烫染,再印上比萨斜塔的概念图案和残缺的邮戳,是我喜欢的风格,低调却也别致,侧面一个拉链小包,几乎所有我自认为值钱的东西都藏身于此,也拜它所赐,我的小小财产确实没有丢过(呸呸呸),正室底部有一个拉链小包,在我看来是混淆视听的,放在里边的从来都是无关紧要的东东,上边两个侧插袋,一个没事放根笔装文气,另一个时常用来放手机,这样长长的耳机线方便耷拉到耳朵上,从实验室晃到宿舍,从宿舍晃到实验室,白天听着月色,晚上听着也看着月色。我突然就想换掉我的包了,不是因为所有人见到我之后都会先吐槽我的包,也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它了,而是有一天我坐在回家的公交上,低头看着它,破掉的洞和开了的线,我突然就想起两个词,千疮百孔和老之将至,我是不是太残忍。
对,曾经你每日装那么多书去上课自习,每一根线每一个针脚都在承受着不属于你的压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啊,唉,能不能不这么煽情。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樱桃沟,没有啦,才不是漫山遍野火红火红都是樱桃,枝头光秃秃的树叶都快掉光了,就这样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搜寻模式,竟然也找到了甜头,它们也理所当然被扔进我的大包里,搜寻途中,吃货的我还是忍不住吃掉一半,结果嘞,结果嘞,我就悲催的肠胃炎了,你竟然以这种方式让我刻骨铭心。后来,后来,笔芯不小心漏油弄污了你的身,至今都没有清洗干净。我总是这样突发奇想,抽风似的想要放一个风筝然后再最高的时候把线埋到土里然后剪断,脑袋进水似的想要走开就现在,当然都没有实现过,然后我就想换掉你,本来我想找一个一模一样的备胎,但还是遍寻淘宝未果,无奈我只能找一个姊妹款,我喜欢滴墨自成一体的斑马,自以为潇洒灵动,却深知不及你分毫,我会好好保护你,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好好休息,我亲爱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