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想过两年后的今天我会去看古龙。但当太多曾经以为一辈子都不可能做的事情逐步聚集,就不再惊讶两年后的自己看了古龙。生活就是一场赶鸭子上架,这是结论。大部分的我们都在充当一只缓慢的鸭子,这也是结论。
就像古龙说的,结论往往是真理。可文章字字皆真理未免太过无趣,所以我捏造一个来自远方的朋友a,他在某个夜黑风高杀人夜给了我一封邮件。一封没有主题没有内容只有一个PDF的邮件。于是我就这样顺利成章的读了古龙的《欢乐英雄》,费时三个工作日。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算是一个不错的分数。一个人看一本书所费的时间往往与这本书的精彩程度成正比,这是结论。
这不是一部标准意义的武侠,没有暴风腥雨的打打杀杀,没有没完没了的血海深仇。只有四个快乐肮脏的屌丝英雄,过着世人眼中的堕落生活,然而他们创造了一种梦幻的乌托邦。有一回四人出远门吃饭闲聊时,郭大路说他自己最自由,其他三人不解,他说林太平太爱干净所以总被干净束缚,王动有栋富贵山庄所以被房子束缚。这时燕七就说我和你一样一无所有我总该和你一样自由吧。但是你刚买了新衣服,你肯定会时时刻刻担心它是不是会弄脏,所以你没有我自由。原来自由就是一无所有,这是结论。
这四个貌似都是一无所有的屌丝落魄英雄却都隐藏着一段属于自己惊天动地的过去。这估计是古龙自己的玛丽苏情节又犯上了,我揣测他可能还是不太自信如果他的英雄真的穷困潦倒就不再有人会爱他们,也有可能是他写腻了本以为非常好玩的英雄生活实况记录,猝然笔锋一转埋下无数伏笔告诉我们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所以真正的屌丝似乎永远无法当上主角,这是定论。
我很喜欢《欢乐英雄》的前半部分,郭大路人如其名脑子很大路,王动却恰恰相反懒到终日躺在床上不愿动。他的富贵山庄也和他的名字一样,恰恰相反一点也不富贵,除了一张床什么也没有。但他们都嗜酒如命,王动喝酒时都是躺在床上,于是郭大路为不示弱就倒立喝酒,结果因此结上了也能倒立喝酒滴酒不漏的燕七。以及后来被燕七从路上救回来的林太平。他们四人相交于酒,纵酒于乐,半醉半仙。中间趣事不断,古龙也常常妙语连珠。四个男的友谊却在这里锤炼的刚不可摧。三人初见林太平时,恰逢开封了一坛埋在梅花树下二十年陈酿的竹叶青,一人一碗的喝,林太平却嫌弃破碗喝好酒实在糟蹋,抬手一拿仰头大喝,片刻见底。正当我在惋惜这么一坛好酒被一个刚来的人喝完时,接下来写的正是众人惊叹林太平的酒量之好。我不得不惭愧的说这一段的结论并不明显。
欢乐英雄的江湖是小众的江湖,它友情至上,它超越物质,没有抱负。但这并不是一部小人物的江湖,这只是一部大人物的英雄故事的升级版,告诉你脱尽铅华之后的大人物都是欢乐的。他们大方慷慨,他们真诚忠实。他们知足安逸,他们只求快乐。但是故事里的他们何尝不是历经生活的种种磨练而成,这是结论。
古龙说这是他人生中完成的最满意的作品。这话不假,他用他最简单,最诙谐的方式干干净净的歌颂着友情。不难看出他相信这样的情感是真实存在的。在这集体意识沦陷的当今再难发现一部小说抛开各种畸形人情与关系,更多的相信社会的丑多过美。兴许是人天生就爱视觉刺激,为平淡的生活添点佐料。这是定论。
我还是很期待刘镇伟有一天会把它诠释成电影。电影是最方便的阅读,我想再重温一遍。如果可以,二十岁的周星驰应该来饰演郭大路,只可惜如今鬓毛全白。倒很适合去黑衣杀手南宫丑。这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