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开店那七年,家,对我们来说,是旅馆,日出而作,每晚十一点,公路两旁的路灯准时一边先熄灭,预告着即将进入昏黄的混沌的梦乡,我们才回家休息。
那时候,家里是没有种花的,浇水施肥的时间固然有,但是没有时间关注花儿们的成长,吐蕊,娇羞绽放,落红从容,感觉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就一直没有种花,害怕辜负了虐待了精灵般的生命。
现在好了,不需看店,两个多月的暑假,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开始养花了。
我们这一带比较普遍的是玫瑰花,花色倒也齐全,当然不用说鲜艳欲滴的红色基本款,这本来就是人缘极佳的花种。此外,还有,粉色的,黄色的,杏白色的。暑假后有那么一天,带着贝贝到处溜达,不经意间,居然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发现了从来没有亲眼目睹过的黄色玫瑰花!那种黄,不闪亮耀眼,也不土气,刚刚好,优雅大方,从容自若,不喧嚣争宠,也不甘沉沦。我一下子挪不开脚步,一直叫着嚷着:“贝贝,你看这朵花多美!”贝贝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红色,粉色,才是美的。正因为如此,有时候,贝贝的发夹,连衣裙,袜子,鞋子,从上到下,都是深深浅浅的红红粉粉,比中国新娘还喜气逼人。可是说来也奇怪,小孩子玲珑可爱,即使全身上下又红又粉的,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这不得不让我们埋怨造物者的偏心了;要是换成我们大人,除了娇羞的新娘,怀揣着对幸福生活的向往,笑容胜百花之外,我们其他大人满身通红或是粉红的话,估计不仅仅是俗气了吧。那一天,黄色玫瑰花的大门紧锁,后来两三天也如是,再后来,一直是强对流雨天,没有出门,我到现在要花不成,还是心有所寄,年年不忘。
衣着方面我还是倾向于素色,虽不至于满柜都是黑白灰,但是也鲜有亮色喜气色,自己驾驭不了,就不要花钱买难堪。但是花儿,我却不计较,只要能够开花,我就心生欢喜,喜欢得不得了。尤其是刚刚种下的枝丫,能够存活,能够开花,我更是手舞足蹈,骄傲满怀。
这个真正的纯粹的第一个暑假,一开始我就要来了两三把玫瑰花枝,准备把家门口变成小小的玫瑰园,以后可以像电影《美丽人生》中的女主人那样,每天早上修剪一束玫瑰花,插在客厅中,芬芳四溢。在我讨花时,主人们总是一再强调:天气这么热,一定是没有办法种活的,一定是没有办法的。她们一再建议我晚些时间种,比如凉爽的秋天,可是我等不及。她们总是不能够理解,我为什么选择了这样一个时间种花。其实,真的没有原因,就只是有时间,就只是喜欢。
我小心翼翼地把花不偏不倚地深深地放进花盆,慢慢地将泥土覆盖,包围,然后小心翼翼地浇水,不能太湿,害怕浸泡坏了花枝;也不能太吝啬,害怕渴坏了花宝宝。种植停顿之后,开始每天时断时续的观察。
刚刚插种下去的花枝,枝条上的叶子逐渐失去了生机活力,起初还是青翠欲滴,可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即使是南方露水多的早晨,也还是明显的憔悴。渐渐地,一天天地枯蔫,终于变成了干瘪瘪的黑黄。可是,如果没有午后丧失理智的雷阵雨或是人为的摘放,估计每一片叶子是舍不得离开它的枝干的。看着看着,想着想着,不觉得羞愧万分。我们有多少人,能有如此般痴情,生死不渝,不离不弃。
叶子终究是掉落,被我埋在泥土里。此后,有好长一段时间,至少半个月,枝条都是光秃秃的,我每天还是坚持着:早上把花儿们搬到没有阳光的地方,太阳落山了就把它们放回门口。天天如是,只要枝条不发黑就有希望。终于,在依然绿着的枝条的关节,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黑痣般大小的暗红的点。不敢触摸,那应该就是新的叶子了。果然,它一天天长大,像是蚂蚁,像是绿豆,最后,它们就是一片片眼见为实的椭圆型的叶子!
种花,充满了期待,等待长叶子,吐鲜绿,等待开花,芬芳压枝。我尤其喜欢种午时花,那是一种生命力强盛到称霸的花,只要有土,即使在大热天,插下去,第二天就活过来,该绿的绿,该红的红。我的家门前,有四盆午时花,每天有三四十朵紫红色的花,热情热烈,毫无保留,让人不经意间受到感染,也不敢辜负这美好时光,总得折腾些什么,至少是自己喜欢的。
我爱花,爱一切生命。我的世界很小,很小,只有周围的人们和这些幼小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