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乡村人才的标准。在推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基层政府要制定出台更加具体明确的乡村人才标准。乡村人才作为人才队伍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要对其概念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和分类,对于其具体内容的要求要落实到学历、经营规模、数量等各个方面;地方政府也要宣传解读到位,让每一位人民群众都能充分理解。乡村人才相关概念的明确以及普及有利于政府各个部门更加高效地落实乡村人才的相关政策,做好人才开发的相关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更快实现。
高度重视乡村本土人才价值。要全面利用好当地“土专家”的价值,邀请这些人才到田间进行面对面地实践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还要充分发挥本土人才的人缘、亲缘、地缘的优势,引导其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努力挖掘各类的技术工匠和传统技艺的传承者,汇集本土人才的智慧和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培养一批立志在乡村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等不同类型的农业人才,深入优化新型职业农民人才队伍。各级党委要充分重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使每位干部都能与农民建立浓厚的感情,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实践能力,成为乡村振兴的保卫者和推动者,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乡村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留住人才。乡村人才建设不仅要立足于人才队伍的培养,还要密切关注如何有效留住人才。大量人才不愿意长期留在农村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城乡差距过大,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落后。要想彻底解决农村空心化状态带来的恶性循环问题,就必须加强农村配套设施建设,真正把人力、物力、财力都投入到乡村建设中去,从文化、教育、医疗等各个方面全面改善农村环境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全方位提高农村生活舒适度,从而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增强人才对乡村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可靠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