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不大喜欢春天的,我居住的这个城市春天风多,沙尘多,况且天气还忽冷忽热,衣服稍有穿不妥就让人一天的不爽快,当姹紫嫣红的花儿争相开放的时候已是初夏了。
夏天激情似火,秋天果香四溢,冬天冷酷决绝,其它的三季都那么畅快淋漓、彰显性格,唯有春季不温不火,稍纵即逝,所以在我心里相当然的以为春天是徒有虚名的。
今年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春天,当干枯的枝丫刚刚吐出米粒大小的苞芽时我就注意到了,心中莫名的喜悦,我耐心地等待着,一天天地关注着,每天的每天,在我早上第一眼看到准是惊喜,春天的绿就那么悄默声息的一天浓似一天。
大自然巧夺天工,这一份差事是让任何级别的魔术大师都自惭形愧的,万物就像听到了神灵的召唤,蓄势待发、蠢蠢欲动,无不展示着生命的拳拳力量,我最喜爱的植物是春天的信使,是大自然生命质量的保证。
山水隐形的城市里,植物们用那种不屈不挠的求生本能与大自然进行着博弈,不经意间你会在在水泥地的间隙里,在马路边一小撮泥土里看到新抽的嫩芽,那种喜人的绿是浓墨淡彩的生命力量。
科学家曾做过一个试验,在一块极度缺锌的泥土里种上植物,待到开花结果后检测种子、茎、叶的含锌量,让人惊喜的是种子含锌量竟然全部达标,而植物棵体几乎没有一点锌含量,食物链的末端就是靠着如此的艰忍繁衍生息。
动物们开始撒欢了,连眼神也更明快了,路上跑过的小狗不再夹着尾巴行色匆匆,而是用灵敏的鼻子嗅来嗅去,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它殷切地期待着,可能在下一个拐角就有一段恋情在等待呢。
家中的大米生出飞蛾了,以往看到此我会生气,而今却想到的是浓浓的春意;邻居家的小狗把我放门口的垃圾袋搞破了,垃圾遍地,我拿笤帚扫了,拿拖布把地板擦了,如此好的春意,怎能让些些小破事给搞砸了,我心里切切。
早些年我眼中看到的是目不暇接的斑斓,或是趾高气昂的锐气,根本没有停下来欣赏春意的感动,只是消费着春景,用她做背景彰显自己无知的无畏,而成长是每人的必修课,我们以阅历为代价,上交着昂贵的学费才发现生活的乐趣所在。
一位练瑜伽的百岁老人依然活得精神抖擞,她说:有人说我老了,但我看见百岁的老树,在每年的春天都进行着轮回,我也像它们一样,用自己的方法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