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媒体文章爆出了热词“仪式感”,两年前我尚未明白仪式感的具体意义,只知既是仪式,必然较为庄重。
譬如,友情里需要仪式感:几日不见,甚是想念,约好相见的地方,以及列举要做的事情;爱情里也需要仪式:纪念日、情人节、七夕、圣诞节…
我一个人行走时,想到应当明媚静美,才配得上灿烂的阳光;一个人阅读的时候,应关掉手机,才对得起浓茶或咖啡;喜欢买许多无用的小物件,摆在窗明几净的一隅,任日光照耀。
很多时候,我们在做生活中的某一件事,会盘算着应该如何做才更好。
咦,生日要吃蛋糕啊,蛋糕上要点蜡烛,吹熄蜡烛之前要先许愿,同时众朋给寿星唱生日歌……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们是在寻求一种“仪式”,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这种就是仪式感。
如今,开始有人抨击仪式感,他们会认为关于仪式感的种种行为毫无意义,只不过是让平常的生活呈现某种空洞的重要性而已。
我想,大多数追寻仪式感的人,并不会认为那种种行为毫无意义,假使仪式感能够让你的生活看起来有一点明媚,那它就不是空洞并毫无意义的。
《小王子》里有这样一次对话。
“最好在同样的时间来,”狐狸说,“比如,如果你下午四点钟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能感到幸福了。离四点钟越近,我就越觉得幸福。等到了四点钟,我就开始坐立不安了。我明白了幸福的价值,但是如果你不能准时来,我就不知道何时该装扮我的心,仪式还是要有的。”
“什么叫做仪式?”小王子问。
“这也是人们所遗忘的事情。”狐狸说。
沙面堂里的一场西式婚礼:圣洁而浪漫。新人互致结婚的誓言,不论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他/她,直到离开世界。新郎新娘交换戒指,共同宣誓“我愿意”。
没有浮华盛世里的繁文缛礼,只有真心与庄重。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将之分开。
婚姻需要仪式感,生活更是如此。但大多时候,生活的确是平淡如水而又匆匆忙忙,仪式感早被人们抛诸脑后,甚至在现在的生活里再也寻不到仪式感的踪迹。
往常,有人朝九晚五下班回家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等待晚归的人一齐进餐;房间里永远是整齐精致的陈设,看起来让人感觉这就是干净舒心的生活;给爱人送束花,记住两人的结婚纪念日。
如今,晚上下班回来随便翻出点食物凑合着一顿晚饭填饱肚子便是;房间里乱丢的衣物臭鞋少有去整理;每日急急忙忙慌慌张张早就没了心思过什么纪念日……
你不停地抱怨这样的生活特别无味并且毫无生机,可是生活对谁都一样,是你自己本身把生活过成了一潭死水。
生活需要一种仪式感,而仪式感对于生活的意义就在于,用认真庄重的态度去对待生活里看似无趣且烦杂的事和物,不管别人如何,你只需做自己生活里的王者。
喜欢阿狸的木子姑娘心里有一个小梦想,说平凡,其实也是够平凡的。她就像是一个无争的人,单纯至没想要多么光鲜靓丽地去频刷她的存在感,或在某一方面占有强势,尽管她已经很好,但也只是喜欢平淡一点。看书、养花,另外热爱陈设。
上次见面的时候,是在她的家里。从台阶上去,屋内是白蜡木色的地板,看起来质朴而不失精雅。客厅中间是一张白面的三教圆桌,两张白面铁艺椅对立地放着,稍微抬头便可以看到她的书架,各类书籍摆放得错落别致,是一个爱书人。低头间一个沙发旁边立着一个高脚灯,想必她平时是坐在这里看书,岁月静好,且听风吟。
“格局敞亮,给人第一感觉是干净,很舒服。每天使用过的痕迹都会抹掉是吗?例如桌椅和书架。”
“这个我是一定要做的,不用的时候,就一定会将它放回原位多少次,虽然这些东西不会阻碍我在这个空间里走动,但我的视觉里容不下一团乱糟糟。”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没有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大空间,碍于像宿舍里那样的小位置,放不开手去设计和摆放,畏畏缩缩。现在工作些年头有了这么一个大的空间,就好想将脑海里曾经幻想过的生活全都布置进去。我每日都打扫和整理,有时候会换种风格去陈设,只要自己看着干净、舒心。”
她有一个人人都曾想要拥有的落地窗,窗户外面是一个阳台,阳台很大,足以放下近百个花盆。大的花盆种小乔木,小的花盆种多肉、种花,看上去打理一次的时间要二十来分钟,需要足够的耐心。
她说过,养花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花草和人类一样,需要汲取养分和希望光明,我每天花费一个小时左右去打理和欣赏,就像是一种仪式吧,无论是给这些生命的洗礼,还是我自己心灵需要的一种舒适感,这些都值得去做。
仪式感会不会成为矫情所附带的表象?
“仪式感不是矫情,它算是一种生活上的调味料吧,可以化平淡为有趣。如果说生活是一杯咖啡,那么仪式感算得上是那一勺糖。矫情的人做不出仪式感,它需要一颗慢的心。”
生活就是摆在那里的一种不动的状态,不是它本身会呈现出什么样子,而是通过你的内心去折射出它该有什么样子。仪式感能够唤醒我们的庄严,因为仪式,生活成为生活,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