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真的“金三银四”吧,三月还没有过半,我的实习生也要走了。据说新去处“活儿少钱多离家近还稳定”。恭喜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在还没有毕业的时候。
虽然我最开始并不是很喜欢他,因为面试他的时候,的确说得很好,期望导致了我对他的期望值过高。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实际工作的时候,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可是当他特别正式的跟我说再见的时候,心底忽然一软,全是不舍。虽然他真的很懒,好多事情只做到他可以做的程度,而不是他能做到的程度;虽然他真的很爱玩儿,每次回头看见他,不是在玩儿手机就是在打瞌睡,但是他真的待了挺长时间了,长到每次团建如果没有他就像少了很多人。
没有人比他更能或者更会喝酒了,也没有人比他更喜欢给别人敬酒了,而且是每次敬酒都是踏实一杯的那种。不管是白的还是红的还是啤的,他就像是东方不败。第一次部门大团建的时候大家见到他那么能喝酒,有的只是惊奇,还好酒品还不错,喝了那么多是人都得醉,他也一样,不过没有怎么闹,给他一张舒服的床,安静地就睡着了。
活跃气氛的高手,根本看不出来94年的他会唱那么多的老歌儿,好多我听都没听过,或许用我来当标准不太准确,那就对我来说他会唱的刷新了我的认知,也同时证明了下,经典不分年龄吧。
因为去到了自己心仪的去处,所以除了祝福就是祝福。祝好。
进入职场之后,最多的告别在三月了吧。
四月是你的谎言,三月是你的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