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夜越来越长,人变得倦怠。鼻尖冻得通红,寒风里手忍不住互相摩挲着,与家人闲话中瞧见近旁有零落的几个橘子,随手拿起,剥开鲜亮的皮,透着光的橘瓣让人垂涎欲滴。
朱自清的《背影》里,在送别的车站,穿过月台,几番折腾,父亲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上。他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在萧瑟的冬日背景里,橘子鲜亮得耀眼。在静默地仿似黑白电影的片段里,慢慢被情感滋养出了绚丽,而这抹色彩,寄宿在小小的橘子上。它无忧无惧地静看着人生百态,剥掉那片金黄,微启朱唇,有些欲说还休也咽进了心里。
儿时,家里养猫,入冬了,它常蜷在火炉旁或蹲坐在茶壶上依着余温以寐。它微醺的半张半闭的眼提示着冬天;早晨,结霜的玻璃,笼在上空厚重的雾提示着冬天。跺着脚,踩踏着寒冷,哈的气被捧在手心提示着冬天。
冬天实在不适宜吃橘子,凉凉的,要用味觉里缱绻的柔情来捂热这冰凉。橘汁散在手上,也凉凉的。顿生这番感慨,是女儿也喜欢吃橘子,一岁多点的小家伙,独立意识初萌生,常倔着要自己握着橘瓣,一口一口的嘬食,饱餐后,手上嘴上都是汁液,亦是凉凉的。但这丝毫没有减少她对橘子的喜爱,也丝毫不影响我们在冬日去吃一粒橘子。
原来“喜欢”不会因为它的缺点而消逝。攥在手心的果实 ,会因为人的温度而有些温热,但这也丝毫没有影响它的美味。冬日里的一颗橘子,在冬日里愈发诱人,因为它的美味也因为它美而不足的独特。
世界很大,我们很渺小。但在被珍视的眼光里,哪怕只是一颗橘子,也有属于它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