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Ly的宝宝的彩铅画,用一下先,嘿嘿)
——是否让你大跌眼镜了
我情不自禁的爱上了一个人。
我知道这就好比我爱上王力宏权志龙一样——无果,然而我愿意飞蛾扑火。
他是我在简书里唯一关注的一个作家。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只觉得他是个有意思的人,我暗自叫他饱叔。
我想一段不为人知的暗恋已经开始了。
也只能是暗恋,因为它不是一个社交软件,哪怕以后可能会是,也应该永远不会有交集。这个平台里各种有思想的人济济一堂,各抒己见,不亦乐乎。
且当初来乍到的我只是个旁观热闹之人而非才人。
喜欢上饱叔只花了几分钟,因为他的一首诗。然后自行脑补现实里的饱叔应该是一个粗鲁霸道豪放不羁又款款深情的男人。
所以我喜欢这种类型的人吗?那可不,小鲜肉我才不感兴趣。
祈求这篇表白之文不要被饱叔看到,我这种不要脸的人多么爱面子。其实我确定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他看不到。我也确定我就是个喜欢废话的人。
说到这,多半又有人开始嘲笑我了。
我只解释一句,这种喜欢包含了百分之九十的欣赏,还有百分之十就留给少女心爆棚的我想象。
什么?你嘲笑我又在做无谓的单相思?
别这样,等我也变得和他们一样优秀,我一定改为明恋,且高调。注意,这个恋字仍然是含有百分之九十的欣赏。
话说我为何这么容易喜欢一个人,其实非也。我只是特别容易被比较有趣的人吸引住。
但是,毕竟让我觉得有趣又有意思的人很少。
我先说说,什么样类型的人会让我觉得有趣。
...(我得思考20分钟,我想我必须说全,不然要是有人想要变成我喜欢的人又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怎么办...)
......
(一个小时后...)
第一,知识渊博的人,哇,最好是那种十句话里我有九句听不懂或者没听过,各种国家大事,社会民生,军事科技,农业技术,然后各个学术领域都能说上个一二的人,我简直会流口水。对于我这种头脑简单极度无知的良家妇女来说,这点还是很容易做到的。
第二,个性鲜明,冷酷,粗鲁霸道之人。感觉喜欢这样的人是在找虐。
求虐...
第三,做事特别稳重,有绅士风范,还满嘴冷幽默的人。这个真的很容易俘获那些又蠢又可爱的女的的心。
你知道的,我又蠢又可爱。
第四,才华型。唱歌迷死人,跳舞迷死人,写诗作词迷死人。
你不必长得迷死人。
第五,最重要的一点。达不到这点,就不要费功夫了。
年纪最好三十岁以上。我就知道一大片人被刷下去了。
我有轻微的恋父情结。不然我是不会叫他饱叔的,再说饱叔也比饱哥好听吧,虽然我他妈完全不知道他年纪,我猜应该是个饱经沧桑的大叔吧(简称饱叔)。
我以前有个无话不说的大叔。我也喜欢他,高调的说喜欢。(这里的喜欢含有百分之八十的欣赏,谢谢不误解,误解也无妨,我就是放荡不羁爱自由)
后来的后来,我们没有了联系。
不联系,难受吗?
难受。
可是总比心灵被屡次伤害的好。
交给时间就行了,我想慢慢地我也会变成一个饱经沧桑的大妈。(那时别叫我饱妈)
我想说,我只有一个大叔。
我去,话题扯到哪去了?快把我拉回来。
是哦,我真不要脸,谁稀罕做你喜欢的人了,真是自作多情。
你不屑又怎样,反正我喜欢的是大多数女的喜欢的,我在教你变成怎样的人才能更好地撩妹。
你就晓得撩妹!!
还是让我们都变得优秀起来吧,都做个有意思的人,你喜欢我,我喜欢你。
注意,这里的喜欢包含百分之九十的欣赏,还有百分之十留给你们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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