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灵活的评价体系是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要坚持做实“破四唯”,不断夯实精准识才“绣花工”,不断建立面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评价体系。
强化人才分类评价。人才评价应遵循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人才,分类实施分类评价。例如,科研类人才要按照基础研究型人才、应用研究型人才、技术转化人才、技术支撑人才等人才类型,分类别建立人才评价机制。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主要从事技术支撑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和技术支持能力。
强化企业人才自主评价。高校、科研院所在自主人才评价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企业人才自主评价亟需跟上步伐。一方面,要坚持人才评价的自主导向,充分赋予用人主体人才评价自主权,将各类职称评审、人才甄选评价等归还给用人单位,充分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解决人才使用和评价脱节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人才评价的市场导向,鼓励引进企业、专业中介组织、同行专家、行业协会等多元市场评价主体,自主探索建立各类人才评价标准。同时,要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制定一企一策、一企一案的人才评价模式,评价出最符合企业需求、市场需要的人才。
强化人才评价的贡献导向。坚持人才评价的发展导向,人才评价除了现有能力和业绩评价外,还应面向未来,体现对人才创新和发展潜力的发掘。例如,针对复合型人才,不仅考察其原有领域,更可以关注其新知识增长点提出、新领域开拓等创新价值、未来发展潜力。针对科技创新类人才,要注重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延长评价周期,建立宽容失败的环境与“东山再起”制度,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优良创新生态。(深圳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