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这本书是因为一句话,傅真在《泛若不系之舟》中写道“我想起在村上春树的《寻羊冒险记》中,男主角的妻子对他说:‘细胞每个月更新一次。即使就现在来说,你自以为熟识的也只不过是记忆中的我罢了。’” 第一眼看到这句话就被惊艳到了,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与“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后来为着这话也冲着村上春树的名气去看此书,可看了一半都没找到原话,反之在开头就知道了男主角“我”与妻子已离婚,基本没了联系,正与一个既是出版社校对员、又是应召女郎、同时兼做耳朵模特的女孩同居。书中很少提到其前妻,还想着会不会是傅真搞错了,根本不是出自这本书。结果一半刚过一点这句话就突然出现了,只是场合不算正式,情景有些尴尬,但是运用得也是恰到好处。之后再看后面部分就只为故事本身了,再无其他目的。
书的内容从书名就能窥见一二,没错,就是为寻找一只羊所经历的冒险。羊是很普通的动物,有时街上都能看到活羊现宰现卖,怎么还需要刻意去寻找?不得不说,作者村上春树真的是脑洞大开。虚构了一只背部带星纹的羊,它能进入人身体内进而操纵他,当这个人于羊而言失去了利用价值,它就会离去寻找新的目标。男主角“我”因为应好友鼠的要求在刊物上登了他寄来的一张关于羊的照片而引来怪异黑衣秘书,被限一个月内找到星纹羊,陷入了一场夺权的阴谋中。故事选中了“我”看似偶然,实则带有宿命的必然。
这位男主角平凡得如同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他与后来成为女友的耳朵女初次约会时说的那番话,让我深有同感。
“在不值一提的城市长大,从不值一提的中小学毕业。小时沉默寡言,长大百无聊赖。和一个不值一提的女孩相识,有了不值一提的初恋。18岁那年上大学来到东京。大学出来后和朋友两人开了一间小小的翻译事务所,好歹混口饭吃。大约3年前染指PR刊物和广告方面的工作,这方面也算进展顺利。同一个在公司工作的女孩相识,4年前结了婚,两个月前离了。原因一言难尽。养一只老公猫。每天吸烟40支,死活戒不掉。有3套西装6条领带,还有过时唱片500张。爱拉里·奎因小说里的犯人姓名全部记得,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也一本不缺,但只读了一半。夏天喝啤酒,冬天威士忌。”
好一个“不值一提”和“百无聊赖”,若是用来形容自己有限的人生,倒也再恰当不过。之后他说“始终百无聊赖,以后也一个样。并非对此不满,总之无奈罢了。”,更是说到了我的心坎上。谁说我们的生活不是这样呢,说不上哪里不好,更谈不上对它有什么不满,可偏偏那些没劲就是让人充满了无可奈何。若是偶尔发生些什么稀奇事,让平淡无奇的日子能有点色彩也还算不错。好在男主角有了寻羊的冒险,而我们的人生或许还会一直这样无趣下去,在可长可短可预见的日子里。
不过一开始男主角“我”并未打算出发寻羊,只是抱着坐以待毙的消极想法,还好耳朵女说动了他,两人一起上路了。在寻羊的路上,耳朵女起了很大的作用。她直感应该住在海豚宾馆,两人于是有幸见到了知内情的羊博士(宾馆老板的父亲),在他指引下找到了鼠拍摄到星纹羊的地方和鼠居住的与世隔绝的古旧别墅。照理说找到了藏宝的地址宝物也该手到擒来了,可是事情又陷入了僵局。在别墅除了遇到羊男--一个形体酷似羊的人,就别无发现了。
书中让人深感佩服的是“我”与鼠之间的友谊,对彼此的了解与信任,于是故事结尾有了个戏剧性的大反转,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人意料。在羊男赶走了耳朵女后,“我”独自住在别墅,期间和羊男聊过几次,最后察觉到他就是鼠,还得出了鼠已自杀的事实。当看到“我”的这些推想真的有点不可思议,简直是匪夷所思。大概只有特别熟悉的朋友才能做到如此吧,仅凭一些蛛丝马迹就能猜到对方目前的处境。
当鼠解释了后,一切也就真相大白了。他被羊进入了身体,却不愿丧失原来的本性被羊控制,于是趁清醒时上吊自杀了。本来鼠有机会筑造一个自己的王国,像之前被羊控制的先生那样成为一方霸主,可是他却拒绝了,还是以自杀这种决绝的方式,因为他说“我喜欢我的懦弱,痛苦和难堪也喜欢。”这样的鼠真的很难得,在诱惑面前仍然守住了自己的初心。
反之黑衣秘书就完全是另一类人了,他心甘情愿被羊寄宿,甚至是求之不得,原本寻羊之旅也不过是他为实现自己这一目的所策划的一场阴谋。不过最后他还是功亏一篑,被鼠借“我”的手制成的炸弹炸死了。
到此故事基本就结束了,有点悲情,透着淡淡的忧伤。“我返回了生的世界。不管这世界何等平庸且百无聊赖,毕竟是我的世界。”即便有了这么一场离奇的经历,“我”还是免不了未来的浑浑噩噩,只是这结局相对鼠和黑衣秘书而言已经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