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一种病叫“当红过敏症”,要是有,我绝对是重度患者。
倒不是我对追逐热度的写手有什么偏见,只是我内心有执拗,觉得想要被认同,得要凭着真材实料,靠着追逐流量热度的加持去吸引眼球,总归不够体面。
但是为了他,我愿意破个例追一回。
我都记不得,他有多久没这么声势浩大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了。
有人说艺人这一行,职业就是把自己扒个精光让人评头论足。他们的生活要透明,大到在哪上学妻子是谁几个儿子,小到昨天晚上的菜单究竟是溜肉段还是香菇油菜,他们没有秘密也没有隐私。
最开始有人拿这些隐秘换关注,因为人总本能的想探求别人不足为外人道的隐秘,后来想要注重保护隐私了,可这些本无关我们生活的事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于是就有人要求他们一定要拿自己的私事来愉悦众人,似乎人家活在别人的评论里已成为本分,而无礼的窥视竟还值得感恩。
“观众就是你们的衣食父母,我们关注是你是看得起你,我们都不看,你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我不懂世上竟有如此无耻的父母,也不懂,世上竟有如此低级的娱乐。
那年那场几乎毁掉他所有的婚变,到如今已过去快五年,可是真的过去了吗?
《白夜追凶》大热让他重新回归大众视野,记者访问,开口问的还是当年。
人家问:“事情过了这么久你如今是什么态度?”
他低头沉默片刻再抬头,直视那些带着调笑的好奇的嘴脸:
“这就是我的态度。”
坦坦荡荡,干干脆脆。
人活一世,珍贵的不是滔天富贵不是声名远扬,是将养了一根硬骨头,撑得住脊梁。
他在名利场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好在这根硬骨头,始终不曾丢掉。一次刷知乎,有个问题大意是如何评价潘粤明在跨界歌王的表现,有个回答说:
“只记得潘老师坐在那,背挺得倍儿直。”
其实他身上这故事在娱乐圈真算是屡见不鲜,结局大都是鸡飞蛋打人尽皆知,可他就像个锯嘴葫芦,由得人编排由得人泼脏水,吭哧吭哧咬着牙死扛到真相大白了,也没说反咬一口泄愤,所做最多也不过就是告别电视多年再上节目的时候,红着眼咬着牙说了句:“都会过去的。”
我看着他和多年前却以鲜见沧桑的脸,忽然像看见了那些从前:
那会儿他是许仙,痴痴愣愣的爱一个姑娘。划破了衣服在芦苇丛里穿梭,想要给一只千年的妖精看一看星星,为了得人家倾心想都不想就从悬崖上往下跳,傻得可以。明明不过就是一介书生,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说出的话却是一个唾沫一个钉:
“我是个痴人,痴人的爱情,是不怕被辜负的。”
后来他是《京华烟云》的曾三爷,高官门阀家的幺儿子,四九城里横着走的人物,浪荡了半辈子才回头做个好丈夫好父亲,可也奇了怪,泡在名利权贵里泡了半辈子,眼神依旧清亮,动作还是坦荡,是改不掉的混不吝,是难能可贵的坦荡荡。
再后来,好久不见,他是《唐人街探案》里爱上了养女的父亲,他为了这不能出口的秘密甘愿被利用去杀人,最后为了捍卫这秘密甘愿献上生命。台词不多,形象邋遢,可是镜头凡扫过他,都看得到他眼睛里带着凄迷的绝望。
当年之后他一直断断续续拍着戏,都没什么大反响,后来参加个唱歌的节目,却是难得的让人眼前一亮。他演了多少年白面小生,突然有个舞台让他做自己,他带着有点沙的嗓子,一首接一首,唱自己。那节目的最后一首歌,他唱李宗盛的《给自己的歌》,最后一句收了梢,眼睛里是难言的力量,像是那些年深夜流的泪,像是这些年那些始终不得解的问题的答案都在他的眼里,沉得让人一下子就陷进去。然后他闭眼笑了笑,抬头,再睁眼,眼神里又只剩一片清淡的光。
突然想起来多年前《京华烟云》的结局,他的妻子摸着他们女儿的头说:
“我希望你再睁眼,看到的已经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清白人间。”
人们老说,活一辈子,总有一天得和生活妥协。可我看着他,就莫名觉着得意,替平凡的死活不肯朝生活低头的小人物得意,他四十三了,硬气了半辈子,这会儿让他学着和生活服软,太迟了些。就这样,也很好。
粤明。
守得云开,见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