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论述源流清晰,与党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脉相承。
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为重点,持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全县司法行政干部主动靠前担当,尽心履职尽责,积极践行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宗旨,为推动县域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持续强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科创建了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将公证、法律援助、律师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到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活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需求。二是法律援助有序开展。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困难群体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服务活动。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针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及低保户、低收入困难户、下岗职工的各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使每一个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司法产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