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这对新时代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政治过硬”是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这一要求强调的是党员干部必须拥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这个多元化、复杂化的时代,只有保持对党的忠诚,才能在各种诱惑和挑战面前立场坚定、不迷失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心有所信,方能行远。”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拔坚定信仰马克思主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干部,确保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敢于担当”是新时代干部必须具备的品质。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艰巨任务,我们需要一大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啃硬骨头的干部。干部应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要全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的氛围,让干部敢于作为、勇于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改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锐意进取,实绩突出。“实绩突出”是评价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要选拔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群众认可的干部。这些干部不仅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专业素质,还要善于团结协作、带领团队共同奋斗。我们要以实绩为导向,让实干者得到应有的回报和荣誉。只有这样,才能激励更多的干部注重实际工作成效,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准则。党员干部要依法办事、为政清廉、品行端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品德,坚决反对腐败和特权思想。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始终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