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鲜明亮出了选人用人的标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为镜,知荣辱。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照《规定》第五条中所提出的十五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广大领导干部要敲响警钟,要以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品行不端,行为失范为耻,以立足群众利益,敢想敢干、善作善成为荣,“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要教育广大干部,时刻以“下”的干部警醒自己,只有积极锻炼过硬的政治能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工作中提升自己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于律己,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干,才会作出无愧于人民的业绩,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以“上”为标,正衣冠。《规定》第二条中指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广大干部应掀起对标优秀干部学习的热潮,以“上”的干部为标准,到群众中去,为群众办实事,到最一线、最艰难的岗位上,提升自己的担当意识,磨练自己的意志,对标自己的言行举止展开自查,从小事查起,不放过一个细节,拧紧思想上的每一个螺丝,拉好作风的拉链,系好纪律的每一粒纽扣,让思想和行动不积极的干部躺不住、动起来,让广大干部在岗在位在状态、敢想敢干敢担当的先锋精神,以实际行动“正衣冠”。
能“上”能“下”,成常态。对于“上”的干部,不代表“上”就有了“铁饭碗”,而“下”的干部也不是“下”就坐起了“冷板凳”,要让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贯通,《规定》更像是一把尺子,而衡量干部的能力,就是要把尺子往前移,把标准往前放,标准一确定,只要肯努力肯实干,总会看到结果。因此,干部要正视“下”,不要“下”了之后一蹶不振,要有“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的决心,“上”的干部也要时刻提醒自己,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在摸爬滚打中增长才干,在层层历练中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底气和能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