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小刘律师嘴上答应着,但心里仍不是很明白为什么不直接告法官最高院有关于被告人亲友代被告退赃如何处理的司法解释,于是就道:“苏律师您能告诉我直接与法官在庭审前交流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我好像是绕在哪里了"。苏律师说道:"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要求法官在庭审前不接触卷宗,不了解案情是为什么吗?是为了防止法官在庭审前接触卷宗了解案情后有先入为主的成见。法官也是人,也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这是潜移默化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你把退赃的理由、最高院的批复一起提交给法官,如果法官知道这个批复的存在,就会认为你这是在耍小聪明,与法官在讨价还价,他就会先考虑应不应当判死刑然后再考虑应不应当接受这笔退赃。如果法官不知道这个批复的存在,这虽然很正常,但法官会认为你在教他如何审理案件,会认为你自以为是,情绪上会产生某种对立,嘴上不说心里却有想法,对案件会有好的影响吗?不会,虽然不起决定作用,但一点点说不出的不快积累在一起对辩护是绝对没有好处的。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不受外来干扰只是理想的状态,实践中很难做到。对案件的走向有很多因素在影响着,法官不可能不受到来自媒体的、上级的、情绪的影响,有的案件法官的性别、法官子女的性别都会对案件的最后判决产生影响。这些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而是律师应该考虑的。不是学了法律就可以做律师的,法学博士可以做个很好的法学研究者,但不见得可以做个好律师”。小刘律师听后没有说话,但他一直再琢磨苏律师的话,因为苏律师的话几乎颠覆了他对律师的认知呀,原来认为只要学好并掌握了法律知识就可以做个好的律师,现在看起来还真不是那么回事,就说关于退赃这个批复吧,听都没听说过,只注意法律如何规定的,连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不怎么重视,怎么会想到一个司法解释会对案件有如此大的影响呢?聊着、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看守所,离下午上班还有一个来小时,就近找了个相对干净的路边小店,填饱肚子也消磨会儿时间。一边填着肚子一边又聊了起来,小刘律师说:“我不喜欢来市里的看守所,总觉得有些吓人,净是带着脚镣子的,走起路来哗啦啦响,怪吓人的"。“在这里关押的至少同案中有一个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对暴力型犯罪的基本上都给戴上脚镣,如果一审判了死刑,无论是否暴力型犯罪都要用铆钉砸成死镣,看习惯也就好了。一开始我看卷宗中那些尸检报告的照片,看后都吃不下饭,现在可以边吃边看,在想想法医干的工作,也就没什么了"。"那一会儿张良勇会带着镣子吗?会不会很恐怖呀?我都不敢想像一个可能会判死刑的人会是什么样子,这个张良勇会是什么原因导致他翻供的呢?也不考虑后果?”"关在一起的同号给瞎分析的,他们对自己案子的刑法条文背的比你我熟,一个字都不会错,互相也给对方用他们那点认识来分析、总结。听说过‘两特一极必死无疑’这句话吗?椐说就是犯人总结的,意思是说只要起诉中有手段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这三句表述,必定最后会判死刑。事实上也差不多是这样的结果,估计张良勇的起诉书中也有这样的表述。一会动员他庭上如实供述还真得费点口舌”。聊着聊着下午办公的时间就到了,在窗口办好了会见被告的手续就进了看守所,到了指定的会见室,刚放好笔录纸,被告张良勇就被带了进来。个子不算高,身材较瘦但并不弱小很精干,留着在押人员普遍一样的刚长出头发来的光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位律师,象是在询问又不敢先开口。于是苏律师开口说道:张良勇是吧?得到肯定回答后苏律师开始了正式的会见:“我们两位是律师,受你姐姐的委托在你被提起公诉进行审判时依法担任你的辩护人,我姓苏,这位刘律师,如果你对我们二位律师担任你的辩护人没有意见,就在辩护委托书上签上你的名子"。随后苏律师把委托书和笔递了过去。被告一边接笔一边说没意见,签完字苏律师继续道:“在我们两位律师来之前,你姐姐还给你请了位律师,想毕你也见过了,那位律师的辩护思路你姐姐不满意,所以又请我们做你的辨护人,现在是我们两个律所的律师来为你辩护,相互取长补短可能对你更有帮助,不要有顾虑或其它想法”。停了一下看被告没有太大反应继续说道:“你的卷宗我们已经看了,案情也了解了,你推翻原来供述的情况我们也知道,什么原因也分析了,现在要跟你讲的是:我们是你的辩护人,是通过向法庭提出证明你罪轻或无罪的事实和证据来为你辩护,在法庭上不可能也不允许我们作为辩护人的律师提出证明你有罪或罪重的事实和证据,说的通俗些我们在庭审中只能做对你有利的事、说对你有利的话,否则就违背了我们的执业纪律和操守,既使我们辩护人知道你有漏罪,都没有揭发你的义务,你只要不是准备新的犯罪就没有义务揭发你”。被告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说:“我相信律师是为了我好”。苏律师接着说道:“现在我说你听,边听边想,听听我说的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对你有利。我见到你没有问你案件的具体情况,因为我看了你在预审时的全部口供,而且我判断你的口供是真实可信的,因为30多起事实被抓现行的只有最后一次,你又是一个人做案,如果你不坦白交代那三十余起盗案有些甚至没有报案记录的盗案如何告破?你领着干警指认现场为什么如此准确?您交代的盗窃物品为什么与报案丢失的物品为什么高度一致?所有这些都足以证明你在预审的口供是真实可信的。至于为什么会翻供,我们也分析了原因,无非是知道了这些犯罪有可能被判死刑后害怕了,再加上被同号挤兑说你怂、笨,如果不交待案件不会到今天这样的地步,所以就想搏一把,所有事全推干净彻底翻供,也许还有一线生机。我说的是不是为了你好你慢慢想,现在我只想听你说真话,既使你在庭审中仍然坚持推翻原供我也不可能揭发你曾经跟辩护人也承认过犯罪事实。我只帮你分析翻供对你有利还是没利,最后庭审中如何陈述你自己决定,我说的话你听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