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收到一封匿名信,从那稚气十足的祝语,我想起了邻居一个正在读五年级的女孩。
两年后的中秋节前夕,我出门回来,在路上遇见了她,“去干嘛呢?”她问我。“去溜达溜达,”我轻描淡写回她。“去溜达也不带我去?”
那天下午,我们真的去了,当然,她找了个同学做伴;但是,我真的没考虑带她们去哪,我压根以为只是说说玩笑,谁知道午饭过后,她们真的找我的住处来。这时,我又想起两年前那封信。
女孩叫映丹,她问我要去哪里玩,我想到她们年纪小,当然不方便带去太僻静的地方,这时我想起了高中时的两个妹子笔友烁丹和秀云,想起了曾经和烁丹以及她同学淑英、她妹妹去爬炮台山,我俩自然而然地落后于两个同伴的往事;想起了秀云曾经带上她堂妹约我去塘西小学,买了冰冻水果和饼干请我;末了,更是想起了杨晓丽,想起了美好的憧憬,幻想着有个美好的未来;这时,我决定带映丹去往东里的方向,先去塘西小学前面的小卖部吃吃冰冻水果,然后去隆都的陈慈黉故居玩玩。
豆蔻少女郑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我们启程时,映丹告诉我先去小学前等她们,不要在家附近上车,大概是怕邻居看到了。
在塘西吃了冰冻水果过后,来到北溪桥烁丹家门口,几年前在此相见的情境历历如睹,我心里美滋滋。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啊!刚下了北溪桥我的摩托车轮胎就被铁钉弄破了,只能就近在炮台山旅游区正前面的一个维修店换内胎了,这样的意外让我们的计划被打乱了,看来去陈慈黉故居时间是不允许了,我看到修理店旁边一条小路通往韩江(我们习惯叫南溪,南溪和北溪在东里合流注入大海),于是我带着两个小俏妞就往那边走,原来沿江还有个小村庄(后来我听我老婆说那个村庄跟她的娘家一样就叫南溪村,一个在东里镇,一个在隆都镇),很快我们就找到一处平坦的草地坐,我先坐下了,丹就选择我的右边坐下,大概是希望眼前这个落拓青年的右手能给她安全感吧?而她的同伴就坐在我左边,咦!那场景对我来说是多么美好啊!可是,有一个人心里可不舒服呢!丹直接叫她的同伴坐到她旁边去。
丹并没有主动给我介绍她叫来的同伴,我则出于礼节问了她的同伴名字,姓氏,家庭住址等,末了,丹不客气地对我说:“你要问这么多干嘛呢?”
我放老实了……
打那以后,丹就经常来我的私人住处找我,要是碰不上我,她就在门上贴纸条预约。(也就是从字条上的字迹我确认了两年前的匿名信是她写的)但她再也没有再带上那位同伴来了。
有时她会带上一个叫小白的邻居(一个抱养女,自幼就爱打扮,养父母在外工作,家里就她和奶奶还有小哥,我预测她会很早就跟人家走的,果然她读初二时与一个社会青年并怀孕了)一起来,来了又问我带她们去哪玩,其实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做“无用功”,我是卢梭的信徒,我是有欲望的,拿我的年龄讲,我的欲望炽热也是正常的,我的独居生活使我的欲望趋于疯狂也是可以原谅的;然而,我宁可去溪南当“临时老板”,也不愿意花时间带她们去四处转,因为她们不便给我想要的东西。而我又没有卢梭那样的长远计划,我是讲求即时回报的。
正因为这样,这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来了给我快乐的同时也让我烦恼,更让我担忧的是,那些人渣邻居知道有女孩来找我,就会跑去向我父母打报告,我妈妈就曾听信人言跑来对我加以训斥,其用词之疯狂、语气之严厉全然把我当成强奸犯看待,使我愤怒得不屑辩驳,只是心儿暗自滴血,这又促使生性叛逆的我更加疯狂。
如果她们是结伴而来还好,要是丹自己单独来我就不是一般的烦躁了,因为我是习惯关上大门有客人来才开的,而我的起居室又在里屋,比较隐蔽,也很狭小,才12平方,除了一只看书、写字用的椅子外,就是一只小床一部电脑一些书籍,别无他物,抽屉里收藏的那些内容电脑磁盘里也有,读者可以想象,一个早熟的女孩来了我要如何接待她:我坐在椅子上,她就必须坐到床上,坐着坐着有时她干脆躺下去,让我联想起那无数个色情的场景,有种扑上去的冲动,但毕竟,我知道她还只是个孩子。
虽然我对自己的节操不敢恭维,但我的理智始终没有脱逸,我的判断和选择从来都是听从理性的声音的。
其时我工作之余就是看书、写作,没有别的寄托,她来了就影响我的阅读计划,也影响我写作《情系尾园》的进程,这令我十分苦恼。说白了,她几乎每天都会来,白天夜晚都来。
有一天她要回去的时候,我递给她一封信,叫她不要老是来找我,说我经常不在窝。[我至今想不明白我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没想到她回去不久便打来电话,在电话中哭个不停,没有说什么,我也不知所措,真的让我挺揪心的!
其实,我并非有意要伤害她,她从十来岁就懂得关心我,(她曾目睹我被父亲沿街追赶辱骂,鞋子都来不及穿就逃出家门拼命奔跑,也许正是她目睹了我的不幸经历,在我刚退学回家的时候她给我写了一封慰问鼓励我的匿名信。)我恨不能把感动之情化作实际行动予以回报,哪里会想去伤害她呢?要是我的处境允许我有闲情逸致的话,我也是个浪漫情种啊!我只是不打算再谈没有欲望的爱情罢了,呜!我给不了她未来,而当下她给不了我想要的。
至今,十多年过去了,近几年也很少遇见,但我仍时常会想起她,始终忘不了她抽抽咽咽的情境。
那时,她还小,我相信时间会让她淡忘这一切的,而令我难忘的还有她两只在我后背乱撞的可爱的小兔子。
我清楚,如果我妈知道邻家这个十四五岁的女孩和她那正值盛年、刚刚被一个少妇夺去了童贞的儿子之间的秘密,我妈一定会认为我的长沙发(小床)就是奸淫幼女的温床的,这又势必打乱了我的生活,我已经彻底厌倦了这种动荡不安,鸡犬不宁的日子啊!
她的多情令我感激涕零,但原谅我好不容易过上一段较为平静的日子;无疑,写作很需要这种平静或者说孤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