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自由,莫衷一是,多数人以为自由就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种说法合乎情理,小编竟无言以对。然而细思,却发现并不是这么的简单。如果说,自由就是这样定义,显然是无法站稳脚跟,因为我们想做的事情那么的多,未必就能随心所欲一一的付诸实践,你想不去上班就不上班,你想不去上学就不去上学,这可能吗?千万种规则秩序笼罩着我们,我们很难做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正因为如此,自由才显得那么的难能可贵,才会有那么多的人前赴后继的去追求,也有那么多的人高歌颂扬。而实际上,这并非自由的真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了著名的“四大自由”:表达自由、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前面两个十分容易理解,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意识去争取,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信什么就信什么。后面的两种自由就显得被动,因为在客观环境下,我们难以主动去选择,假使所有人都是匮乏的,所有人都在恐惧当中,这两种自由便无法获得。所以,我们不难看出,自由的定义应该升级,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便是真自由!
上世纪初,著名学者晏阳初提出了“第五种自由”,即“免于愚昧无知的自由”,再后来,索尔仁尼琴认为,人们除了知情权以外,更加应该获取的是“不知情权”,这被熊培云在著作中总结为“第六种自由”—“免于倾倒信息垃圾的自由”。
随着人类整体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好,多数人都能根据自己的个性需求可以获得相应自由,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巨大体现。正因为时代的飞速发展,在今天,“第六种自由”就越发的显得弥足珍贵。
当初索尔仁尼琴说:“除了知情权以外,人也更应该拥有不知情权,后者的价值要大得多。它意味着我们高尚的灵魂不必被那些废话和空谈充斥。过度的信息对于一个过着充实生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
很多时候,叫醒我们的不是闹钟,也不是梦想,而是手机里头传来的嘈杂的信息提示音,我们不得不揉着自己惺忪的睡眼,一一的把那些泛滥的信息点成已读状态。互联网时代的兴盛,信息的获取要比以往便捷的多,每一天的我们都能收到无数的宣传信息,其中绝大部分并不是我们想看到的。在网络世界,滥行之自由更是大显其威,网络暴力、广告宣传、绯闻八卦、谣言、炒作等等铺天盖地,扰乱视听。我只想关注一下奥运会的进展,我只想玩一玩游戏,我只想看一看电视剧,我只想淘两件宝贝,如若想不被那些无用的信息干扰中断就不被这些信息打扰该是多大的自由啊。
另一方面,移动网络的快速普及也为密集的信息找到了一个入口,倾泻而来。大街上、地铁里、商场里、餐厅里,甚至在家里,手机或者其他的移动设备被大家紧紧的捧在手里,手指上下翻动着,面无表情,它们正在吸食着使用者的灵魂,我们似乎成了一个又一个“信息成瘾者”。那些远在大洋之外的小事,那些国家的政党斗争,那些明星之间的花边绯闻,很多都是与我们的生活毫不相干。而我们却像是一个上瘾的人,似乎有着手机恐慌症,一旦手机离手就格外的坐立不安,甚至手机电量不足便好像与全世界隔离了一样。我们每一天重复着打开不同的APP,去阅读信息,有用的信息踏破铁鞋无觅处,无用的信息就像是顽固的皮肤癣难以根除。我们看似是在筛选信息,内心隐藏着对某些信息的渴望,然而垃圾信息无孔不入,耗散了我们大量的精力。我们想要从各种各样的信息当中逃离,却最终还是被其他的信息吸引了回来。
说了这么多,小编的意思应该十分清楚。信息自由的社会反而给了我们极大的不自由,我们每一天都被各式样的信息笼罩着,无处逃离。仿佛一插上网线,连上网络,我们就拥抱了全世界,然后可以获取海量的信息,然而,越是空虚的灵魂越容易被其吞噬,越深入其中灵魂就会越来越空虚,这根本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我渴望有一天,可以表达自己想要表达的,不被人诟骂和指责,社会上浓郁的戾气可以远我而去。
我渴望有一天,可以获取自己想要获取的,不被倾倒垃圾信息,网络世界里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的信息可以被我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