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实体论的三个论证:
第一,人们力图享有认为善的东西。这些事物必定分有且是同一个善,这个善必定是自身为善的,并且就是最高的善。因此必定存在着某种在所有善和伟大中最善和最伟大的东西。
第二,每一存在着的事物,要么由于某物而存在,要么由于无而产生。但显然,它不能产生无,又不可能被它自己所产生,如果说事物之间能相互产生也很荒谬。因此,必定有唯一一个是来自自身且使其它万物得以存在的东西,而这就是上帝。
第三,有各种等级或层次的存在,如动物比植物高,而人又是比动物高的存在。以此等级序列上溯,直到序列的顶点,就必然达到一种最高最完满的存在,就是上帝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