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热议主播明星雪梨和林珊珊逃税一事,如果她俩放在封建时代逃税被抓到会怎么样,对于偷税漏税的行为,古代政府无一例外地都制定了严酷的惩罚措施。虽然这些措施的执行效果在不同朝代不同阶段是有差异的,但这个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毕竟这玩意是“动摇国本”的事儿!得亏她俩是生在现代文明时代,这回她俩的事儿要是搁在古代,那还真不是交钱就能行的,保不准得交命呢!
文献记载中最早的偷税行为出现在秦朝逃税要加倍征收赋税的。她俩放在秦朝就不是九千万元,而是俩九千万的征收。
汉武帝时期,逃税被官府发现,一律没收全部财产,并且还要流放边疆一年,去北方边境跟匈奴骑兵打仗。匈奴近战骑兵使用弓箭加青铜刀,重甲骑兵使用刀加长枪,人高马大、气势汹汹,被罚去跟这样的骑兵打仗,把人吓得全身发抖,多半十去九不归。而且,汉朝皇帝的目光主要聚焦于“巨室”,所谓“巨室”就是一些非富即贵的人,同时还实施了举报奖励制度。
唐朝,把收入10%金额作为税收,而且还制定了严厉的处罚:如果拒不缴纳者,一律杖责并罚以三倍罚款,够狠吧。政府制定了严厉的处罚规定:“私鬻(卖)三犯皆三百斤,乃论死;长行群旅,茶虽少皆死;园户(茶农)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重徭”(《新唐书。食货志》)。当时偷逃小税种的税收,处罚也很重。凡隐瞒房产不报者,隐瞒一间杖60;偷逃市场交易税100文,杖60,罚2000文。
宋朝,法规就更加的严厉了。 打击偷税更为严酷,凡贩卖私盐偷逃税的,贩一两以上“决杖十五”;敢于暴力抗税,“持杖盗贩私盐,三人以上,持杖及头首并处死”。贩卖私茶“一斤即杖100,贩至20斤以上弃市(处死后示众)”。贩私酒“五斗处死”。如果拒不缴纳者严重者可以没收全部财产,全部财产,连老本也得赔进去。
元朝的时候,除了继续执行这些严格法规之外,邻居不告发偷税,也要杖100元代商税,税率为1/30,税负较轻,但“诸匿(偷)税者,物货一半没官,于没官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但(只要)犯笞(鞭打)五十”还规定知晓他人逃税行为不举报,要付连带的责任,而对举报的人加以重赏。
明朝,经济处罚上更加加重,逃税可以罚到倾家荡产。商贸活动中一旦偷税就要罚钞千贯,朱元璋的三驸马还因贩茶偷税漏税被处死,皇帝的女婿照样整。
清朝,开征“厘金”,虽然只对货物征收1%的税收,但只要偷税,就要处以偷税额3倍~5倍的罚款。封建时代人在触犯税收法律,性质特别严重时,唯一可以逃过惩罚的方式就是剃度出家当和尚了。封建时代大多数崇佛,穿上出家人的衣服,帝王看到都会合掌问讯,既然已经出了家,前恶尽去,万世不究了。
我国税收定义是对国家正常运转的保障,各种各样的公共设施,公益性事业等都需要有税收来进行资金支付,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同时,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利手段,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还能能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对偷税、漏税行为人可按偷漏税数额,进行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直至入刑,最高刑期为七年,如果拒不补交税款和罚款,甚至会判二十年到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