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来划分,人的一生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入职前,入职后,退职后。用大白话来说就是,参加工作前,参加工作后,退休以后。
自然人,无论身处哪个阶段,都有着自己的主业和副业。入职前的主业,当然是接受学校教育了。入职后的主业,当然是做好本职工作了。而退职后,则没有了主业。如果你不想再创业或者再就业了,那么你每天都是双休日,直到终了此生。
入职前和入职后的副业,就是通常所说的业余爱好了。这个副业的内容,是千姿百态的。只要不违法,只要不违伦理,可以随心所欲,可以为所欲为。退职后打发余生的形式,也是如此。
不知道从哪年哪月哪个时辰开始,不知道哪个层面的权威机构颁布的标准,却把人们的业余生活形式划分为三六九等,简单来说,分成了高雅和通俗两大类别。
所谓高雅,至少包括写作、画画、音乐、体育、古典舞蹈、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和应用等等。
所谓通俗,至少包括纸牌、麻将、钓鱼、广场舞等等。
处在入职前、入职后的人,在课余、工作之余,如果学习唱歌跳舞,或者学习写作,或者学习机器人制作等,便会大受褒奖;如果学习钓鱼、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便会被斥为玩物丧志、朽木不可雕也。
退职后的人,如果钓鱼、打牌、打麻将、跳广场舞等,则被认为理所当然、无可厚非。如果自主创业,或者重新就业,或者写作、画画、摄影等,会被指责为出洋相,从而被列为另类。
依我陋见,之所以出现这样的误读和误解,原因在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原因在于“官本位”,而这两个原因的源头,正是渊远流长的“正统观念”。
让我们回到常识上来。有人喜欢吃满汉全席,有人喜欢吃阳春面,还有人喜欢吃臭豆腐呢。谁能评判准确,吃臭豆腐的快乐指数,必定低于吃满汉全席的快乐指数?我看未必。有人会说,这两者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因为不在一个档次上。那么我再举一例。同享洞房花烛夜,公子王孙的快乐指数,就一定高于下里巴人的快乐指数?我看也未必。由此可见,所谓的档次不同,还是“正统观念”在作孽,并且毫无实质性意义——干的都是一样的活嘛,您说是不是?
鉴于此,写作也好,钓鱼也好,跳广场舞也好,制作机器人也罢,仅仅只是兴趣爱好种类的不同而已,根本不应该有什么高雅和通俗之分,更不应该存在档次的划分,而兴趣的目的,都是为了愉悦身心。
可是话又说回来,只要身心得到愉悦了,也就不在意什么高雅和通俗了,怎么快活就怎么来吧。至于别人怎么看,那纯粹就是别人的事了,至于他眼珠子看累了掉下来,关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