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个女人,是否希望有富贵的出身,有太阳一样的父亲、月亮一样的母亲,自由地探索,无忧无虑的成长,在科学领域取得惊人成就,但是却长相普通,基本不会有男人因为外貌对你有兴趣,一生没有遇到真正想娶自己为妻的男人?
还是希望自己美若天仙,但却出生卑微,被人收养长大,小心翼翼,顺从听话,用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以对抗那些赤裸裸垂涎自己外貌的猥琐男人,并为他人放弃真爱,嫁给无趣但正直的丈夫,一生过着贫穷但高尚的生活?
伊丽莎白·吉尔伯特历时七年完成的巨著——《万物的签名》中就有这样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异姓姐妹。
姐姐阿尔玛·惠特克出生于1800年,是小说中的女主角,与达尔文、华莱士分别从不同角度发现了生物进化论。整部作品既是一位非凡女性的成长之旅,又是由自然到人性的探索之旅。
01 庄园里的女孩
她的父亲亨利·惠特克本来是个英国的穷小子,年轻时有偷窃行为,但是天生具有追逐财富的巨大欲望、敏锐的商业头脑、无人能比的冒险精神,曾两次跟随探险船队到世界各地收集珍稀植物样本,发现能治疗热病的金鸡纳树及适合栽培的环境,并实验成功,垄断当时欧洲金鸡纳树皮粉末贸易。在三十多岁时亨利已经建立了自己的植物贸易王国,积累起了巨大财富。当他想娶妻生子的时候,他记起有一个船员曾对他说:
想过美满幸福的日子很简单,亨利,挑个女人,而且要挑得好,从此对她俯首称臣。
阿尔玛的母亲比阿特丽克斯既不难看,也不漂亮,但是她的家族世代管理着荷兰阿姆斯特丹霍特斯植物园,她本人“通晓五种语言,在植物方面的专业知识可与任何男人媲美”,她“信任累积的智慧甚于本能的冲动”。
他们快速而坦率的结为同盟,比阿特丽克斯放弃家庭,只带着私人女仆汉娜克和父亲的几本珍贵的植物藏书和珍惜的郁金香球茎和亨利来到美国。亨利把妻子视为“可靠的压舱物。
他们在费城建了一座富丽堂皇的庄园——白亩庄园,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植物王国。惠特克家族成为美国费城的首富,但是他们并不热衷于和当地的上流社会交往,而是喜欢设置宴会招待那个时代的各个领域首屈一指的科学家,宴会上不乏各类思想的碰撞,尖锐的提问和回答。当然,来往白亩庄园的还不乏希望得到他们赏识和赞助的各类冒险家。
阿尔玛是父母唯一的掌上明珠,她前后的兄弟姐妹都没有成活。几乎从刚会站立开始,母亲就开始给她正规的教育,她认为“世上没有哪个体质好、吃得饱的聪明女孩死于学问过多”。阿尔玛有强大聪慧的父母,有像世外桃源一样的白亩庄园恣意探索。她自由自在地长大,并从小就被允许在庄园的宴会上与那些客人谈话,因为她的父母认为“没有任何太严肃、棘手或令人不安的话题不能在他们孩子面前谈论”,如果她不能理解所说的一切,这只会给她“提升智力的动机”。
普鲁登丝的父亲是阿尔玛家的园丁主管,母亲是一个轻浮的女人,她的父亲在一时冲动杀死了妻子,自己也上吊而亡,普鲁登丝成了孤儿,比阿特丽克斯立刻决定收养她。
阿尔玛第一次看见这么美的女孩,第一次有了嫉妒的心理,她并不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妹妹。一贯理性的母亲用“冷如花岗岩的语调”说:
上帝不欣赏任何妒意或恶意的表现,你的家人也不欣赏这种表现。你内心如果有任何不愉快或不仁慈的情绪,就扼杀掉吧。成为你自己的主宰者,阿尔玛。明白了吗?
而普鲁登丝与阿尔玛完全不同。她不软弱也不好胜。她每天都在改善自己,仿佛在磨炼自己的灵魂,当心不让自己犯相同的错误。就连阿尔玛也找不到一个错误,尽管她从未停止挑错。
但是至少在教室,阿尔玛永远占据主导地位。普鲁登丝在这点永远赶不上她的姐姐。阿尔玛从她比妹妹擅长的领域中,得到真正的满足感,而她最明显的优势,是在惠特克赫赫有名的晚宴餐桌前,特别是在房间里充满具有挑战性的观点时。
02 庄园里的少女
阿尔玛一天比一天热爱植物学。她爱的不是植物之美,而是这些植物的神奇规律。
16岁的时候,她家的访客有一位年轻老成的乔治·霍克斯,他是费城的出版人,专门出版精美的植物学印刷品、图书、期刊和杂志。阿尔玛很喜欢他。他虽腼腆,却很亲切,且聪明过人。在他们谈论完一篇阿尔玛的论文后,阿尔玛和妹妹说“而我认为自己痴狂地爱上他了!”。
在16至20岁之间,阿尔玛为霍克斯写的论文超过三十篇,全部由他刊登在他的《美国植物》月刊上。她的论文并不是先驱,可是她的见解聪明,她的插图无误,她的学术成就完善严密。随着霍克斯和阿尔玛彼此分享研究成果并校订论文,他也成为白亩庄园的常客。
在两个女孩满十八岁时,母亲终止了她们的家教课程,她俩似乎不再被认为是孩子。在适不适宜结婚这件事情上,母亲从未给普鲁登丝或阿尔玛提供任何帮助。两个女孩都没有朋友。她们只和科学界和商业界的成年男子吃过饭,因此她们的心智显然不成熟。她们丝毫不曾学习如何和年轻追求者得体地说话。
阿尔玛此时已经长得像男人一般高,肩膀宽阔,并不会燃起任何男人的热情念头。而普鲁登丝虽然是个公认的美人,然而她的态度冷淡,无法被征服,总是让男人觉得不该自讨没趣。
只有霍克斯对她们很友好。他对普鲁登丝始终很关照。至于阿尔玛,他就像对待一位值得尊敬的植物学同行那样对待她。而阿尔玛完全不晓得如何取悦霍克斯,除了写给他一篇又一篇主题愈加晦涩的植物学论文之外。
阿尔玛20岁时,父亲的生意受到挑战,欧洲从金鸡纳树皮中提炼出奎宁,治疗疟疾的疗效超过原来的金鸡纳树皮粉末。母亲的身体也出现了问题,但她拒绝吃药,终于有一天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一周后去世了,最后留给阿尔玛的遗言是“永远别离开你父亲”,阿尔玛答应了,她成了白亩庄园的女主人。
五个月后,她对惠特克公司的运作从头到尾了如指掌。这时候,她听芮塔——她和妹妹后来结识的唯一的共同朋友,说霍克斯就要和芮塔结婚了。芮塔是个单纯幼稚的姑娘,阿尔玛不知道霍克斯为什么做了这样的决定,因为芮塔每次开口说话,霍克斯总是不知所措。
当她质问妹妹“芮塔知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她是不是从你口中得知的?”,而普鲁登丝却不带丝毫得意或喜悦地宣布,她俩以前的家教狄克逊先生在母亲去世前向她求婚,她接受了。
阿尔玛仍然非常痛苦。她失去了霍克斯,她不知道谁愿意娶她,这个身高超过六英尺、塞满学问、头发颜色和式样像鸡冠的女巨人?女管家汉娜克开导她,每个人都会经历一些失望,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不受苦——无论你怎么看待他们,无论他们是否自以为拥有好运。
她想让自己忙个不停,却又忙得不够,她每天能在四五个小时之内,为父亲完成工作。白亩庄园事实上不是一个太大的地方,这是个弹丸之地,任何你无法离开的地方,都不算大,尤其当一个人是自然学者。
在她整理16岁时发表的第一篇论文时,她发现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一种生物,苔藓。之前没有任何植物学家专心致力于研究过这个未受重视的类群,而白亩庄园有数不清的巨石,同样长满苔藓,却又稍有差异。她发现有一辈子的工作就在眼前,她不需要闲得发慌,不需要郁郁寡欢,甚至不需要感到寂寞。
03庄园里的苔藓学家
48的时候,阿尔玛已经出版了两部苔藓著作,均受到植物学界的青睐,被公认为苔藓分类学的天才。苔藓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研究,看似平凡、单调、朴素,甚至原始。阿尔玛却逐渐发现:苔藓强壮得不可思议。苔藓吃石头,却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反过来吃苔藓。苔藓吞食巨石,虽然缓慢,却具破坏性,一餐持续数个世纪。只要时间够长,一个苔藓部落能使悬崖变成砾石,砾石变成表土。苔藓生长在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生长的地方。
霍克斯和芮塔夫妇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因为两人无论在学识、性格,还是习惯上都有明显的差距,芮塔不知道怎样做、怎样说才能让霍克斯满意,在经历了几次流产之后,芮塔终于崩溃了,霍克斯和阿尔玛不得已只好把她送进了有专人看护的医院。
阿尔玛和普鲁登丝的来往也不密切,普鲁登丝在丈夫的影响下支持废奴(解放黑人)运动,她把自己的嫁妆也都捐给废奴事业,夫妇俩带着六个孩子过着清贫的生活。当地报纸报道了普鲁登丝的言论和事迹,亨利还连累收到了恐吓信件。亨利让普鲁登丝“别再胡言乱语,女儿,好好照顾你的家人”。普鲁登丝说“每一个受苦的人都是我的家人。”
阿尔玛在霍克斯那里见到很多精美绝伦的兰花石版画,这些画出自一位“非常特别的家伙”,安布罗斯·派克,过去十八年来他都待在危地马拉和墨西哥的丛林里,这些兰花作品是他在丛林生活多年的结果。霍克斯打算出版这些精美的画作,他还建议阿尔玛邀请安布罗斯到白亩庄园做客。
安布罗斯比阿尔玛年轻十几岁,但是他们一见面就谈得非常投机,阿尔玛甚至极端渴望安布罗斯成为她的弟弟。而霍克斯页希望永远不再旅行,想在一个相当宁静的地方度过的余生。
安布罗斯相信他们不用语言、不用争论,就可以跟彼此说话,他们之间有足够的爱与感情的交流,他想解读阿尔玛的心思,也让她解读他的心思。而神奇的是,他们也的确在一种类似当时流行的“读心术”的沉默交流中听到了彼此的问题及回答。
一个月之后,他们结婚了。
在婚礼前的一段日子,安布罗斯对阿尔玛说“我们的爱不是一般男女之间感觉到的典型意义上的爱。从一开始我就很清楚,我打赌你也很清楚。”
而阿尔玛是有生以来第一次坠入情网,这使她充满无限精力,几乎认不出自己。她突然充满最令人惊奇的极度自信,甚至有天晚上惊醒过来,蓦然意识到,藻类和苔藓之间有一种联系。从本质上来说,苔藓不仅近似爬上岸的藻类,苔藓就是爬上岸的藻类。
婚礼当晚,令阿尔玛意外的是安布罗斯握着她的手睡着了,接连几天都是这样。
在阿尔玛的追问下,他俩发现那天沉默的交流他们彼此竟然都会错意了,安布罗斯想要的是白色婚姻,也就是形式婚姻。他原本希望自己成为“神的使者”,与阿尔玛一起“成为神的使者”。
(待续)
注:《万物的签名》作者伊丽莎白·吉尔伯特,小说家、新闻记者。1969年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沃特伯里市。回忆录《美食,祈祷和恋爱》是她最受瞩目的作品,被译为三十多种语言。2008年,《时代杂志》票选她为全球百大影响人物之一。2013年,《万物的签名》一经出版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并得到各大媒体年度好书肯定,这是作者第一部虚构类作品。她为写作本书搜集大量资料,耗费七年时间做足功课,并以紧凑的步调呈现出这部格局浩大的小说,故事背景遍布伦敦、秘鲁、美国费城,甚至是塔希提、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书中充满各式鲜明、极具个人特色,同时呈现时代氛围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