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Employment Pass)是颁发给进入马来西亚,根据与雇主的服务合同从事有薪工作的外国公民的一种签证类型。工作签证的期限取决于就业的性质和雇主的需求。工作签证的期限通常为两至三年,最长可达五年。
雇主必须提出申请,并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雇主的最低实缴资本为25万至100万林吉特;获得监管机构的推荐;雇主在有关监管机构进行了登记;最低月薪至少3,000林吉特;该职位所需的技能、资格和经验必须为当地应聘人员所不具备的;外籍人士的职务必须与雇主的活动有关。外国公民工作签证的发放取决于雇主是否满足某些特定要求。政府对发给雇主的签证数量没有固定的限制。
(2)人才签证
人才签证(Residence Pass – Talent)仅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且仅颁发给那些被认为是为国家关键经济领域做出贡献的业务成果能力的高成就的个人。国家关键经济领域包括:大吉隆坡/巴生谷;石油、天然气和能源;棕榈油;金融服务;旅游;商业服务;通信、内容和基础设施;电子和电气;批发和零售;教育;卫生保健;农业。
外国公民必须通过https://rpt.talentcorp.com.my在线提交申请。马来西亚有关部门会根据一系列标准对其申请进行审查,以衡量申请人的资格和对该国的经济贡献。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在马来西亚至少连续三年工作;持有有效的就业准证,在申请时有效期超过三个月;拥有受认可大学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文凭,或获得认可专业机构的专业或能力证书;持有马来西亚所得税档案编号,并已缴纳两年以上的所得税;拥有五年的工作经验;每月底薪为15,000林吉特。
(3)访问签证(临时就业)
此类访问签证(Visit Pass)是为在某些经济部门(例如农业、建筑、制造业、种植园和各种类型的农业)雇用来自特定国家的半熟练、非熟练或家庭佣工的外国公民而发行的。马来西亚半岛、沙巴、砂拉越和纳闽联邦领土具体适用不同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