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回家,正好看到村里的害群之马又在街上躺尸。
村里人之所以称他害群之马,是因为他游手好闲,看上了别人的什么就肆无忌惮地拿什么。
想吃菜了,不管是谁的菜园子,都是给他种的。想吃肉了,不管是谁家的鸡鸭鹅都是给他养的。兜里没钱了,别人家的铁门他都能摘下来卖废铁。
他看起来胡子拉碴头发花白,其实岁数并不大,也就是五十出头。
年轻的时候,他有老婆有孩子,还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好职业。
他是一个大型企业的会计,只是因为单位里的一把手涉嫌经济问题,他也因账本问题被开除。
没了工作,又背上了不好的名声,老婆带着孩子离开了他。从那以后,他性情大变。(在此声明一点,这一点很重要:他的精神绝对没有问题!)
他摘别人的菜,抓别人的鸡,谁还不能跟他吵,把他惹毛了,能把你园里的所有蔬菜连根拔起,把你鸡舍里的鸡鸭连锅端。
你惹他了,这还不算完,他能天天上你家吃饭,不开门就用脚踹。
这家伙还有一项能耐,想吃美食了,就去饭店点菜要酒,人家饭店拿他当食客看待,哪知道他吃饱喝足了拔腿就走啊?为此,挨了不少揍,揍完了报摇摇铃。
可这种人摇摇铃也拿他没办法,反正单身汉一个,爱咋咋,每次被抓走,还得支书去把他领回来。
就这种人,在街上躺几天几夜也没人管他,人们还巴不得他躺到坟地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