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到广州的时候,老实说,我并没有那么喜欢这里。换句话说,我几乎没有喜欢的城市。也并不是不喜欢,只是没有喜欢那种情绪而已,对城市而言。我到达的时候广州在下雨,离开的时候也在下雨。但是它并不是一直在下的。只是我在的时候它下雨了。
那座城市并没有那么寒冷,不像西安,下起雨的时候让人恍惚以为是冬季。西安的雨是大约在冬季,但雨停了就回到了夏季。但广州不同,它和我出生的那座城市一样,永远温暖,即使在雨天也会被暖和的水蒸气笼罩。
我在地铁上看了路线图很久,结果还是坐过站了。这里的地铁不像西安也不像上海,路线图上没有指示灯提醒你到达了哪个站。只能用耳朵在嘈杂的车上捕捉并不大声的提醒声。和上海一样,他们喜欢用三个语言来播报,普通话,方言,和英文。
然后我就坐到了番禺。那时我并不知道哪里是番禺,哪里是白云。也不知道番禺那么远,我很有耐心地等着地铁前进,不知不觉它开了一小时多。一直到她告诉我我跑到了很远的地方的时候,我才知道,番禺是广州很南边的一个区。
在这样偏僻的地方,人并不多。在早餐店我买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好吃的饭团,但是没想到居然吃起来味道很好。里面包着一个很好吃的馅。那时街上还下着小雨,我还披散着长发。
然后一个分不清是男是女的短发的人靠近我问我要不要学英语,我本能的反应当然是拒绝,一直到现在我还不是很喜欢这门语言。即使它有约翰洛克这样不逊色于叔本华的哲学家,也有莎士比亚这样毫不输给瓦格纳的剧作者。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它。
但是我并没有直接拒绝。我只是站在路口一边等雨一边听那个看不出是男是女的短发的人向我抱怨一个大专生是怎样无可奈何地出来做这种没意义的工作。谈话的最后我还是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她了。不过后来并没有接到来自某英语培训机构的骚扰电话。
我就这样一直走,沿着高架桥走到尽头,又返回,寻找着一家名叫家公馆的旅店,因为它开业打折,每天只需要一百元,我听过这样一句话,旅游很浪漫,但那仅限于有钱人的旅游。
在高架桥的桥底我路过流浪者的被单。破旧的小街上熟悉的废品回收店一家连着一家。我的童年就在那里长大。
时至今日,我还是很喜欢特意寻找一个城市里面最肮脏的地方。我把它叫做一个城市的真实面。我一直相信即使是曼哈顿也并非全都是高楼大厦和CEO们。一定有一个角落,来自五湖四海和各种职业的人不分贵贱蜷缩在一起抵御严寒饥饿。那是城市的伤疤,也是城市的真皮层。
就像在上海的时候,我带着我妈找到了一个陈旧的商贸大厦五楼里的餐厅。每个狭小的窗口都是一个店家,做着唯一的一道菜。我坐在人声鼎沸的大厅里看着胸前挂着名牌的小销售员情侣在一盘菜的对面一起赶着吃饭。这就是生活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中国的传媒作品总是忽视这一切。在我小的时候还没有这样的事,我仍然记得我小的时候和父母一起呆在水泥地的狭小房间里一起看电影的时候看到的那部国产片的一个情节,一对夫妻为了省一点电舍不得把火锅的温度调高一度。这样的记忆和初中时躲在搬迁到高三楼底下的图书馆看的旧版读者,还有图书馆管理员对我说你的字很好看请留一张放在图书馆我们陈列上去这样的鼓励一起,成为我人生中永远忘不掉的东西。
我坐在家公馆这家旅店的床上,看着被窗户防盗网切碎的雨幕静静的叹息。
这是我第一次到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