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到电视里播《夏至未至》,十多年前疯狂的追过郭敬明的小说,情节现在都要忘光了,只记得最后的结局真的好惨好惨。
电视剧瞄了两集,突然发现男二号陆之昂简直好帅好帅。
陆之昂,你笑起来真好看。
每个女孩在青春年少时,都喜欢过那么一个优秀的男孩子。他笑起来很好看,像冬日里的阳光,暖人心脾。
谦妹给我讲过她的初恋。谦妹说第一次碰见男神是在学校的打水池跟前,她与几个同学一如既往地排着队打打闹闹,她不经意的回头,后面有个男生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衣提着水壶站在那里,下午刺眼的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他身上,好看的一塌糊涂,那景色晃了谦妹的眼睛,也晃了她的心。
后来谦妹打听到男神是学校体育队的,主攻跨栏。高中时候的女生大多对长得好看又会体育的阳光大男孩没有免疫力。
打听到了班级名字,最后通过共同好友终于和男神搭上线了。谦妹说那时候的她太男孩子气,害羞自卑不敢表白,只能每天去学校小卖部买一罐可口可乐,并且细心的配了一支吸管塞进了他的书桌里,春夏秋冬没有一天例外。
谦妹说,男神应该是知道她喜欢他的。但是她真的不是他的菜,所以男神总是把她当小妹妹一样,他们的亲密接触不过是运动场外偶尔遇见被男神摸摸头的待遇。
后来她来西安上大学,男神出国并和高中时的一个女同学好了。直到毕业谦妹也没有等到他们分手的消息。
谦妹说,这是她的初恋,属于她一个人的爱恋。她为之疯狂,为之伤心难过,为之动容过,她的初恋很好看,很好看……
初恋的味道甘甜可口,却也苦涩难过。能陪一个人走过青春,却无法与他共度白头。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贝贝当时是全校有名的才女,老师心目中的乖乖三好学生,梳着马尾辫带个眼镜其貌不扬。可不知道为什么学校有名的小混混阿哲说喜欢贝贝,贝贝当然是拒绝了,后来阿哲三番五次的在教室门口学校门口围追堵截,贝贝觉得甚是烦恼,后来贝贝的好友给支了个招儿,让贝贝告诉阿哲自己只喜欢品学兼优的,如果他能在学期末考到全级前十就和他在一起。阿哲居然接受了,但前提是贝贝要每天给他辅导。
贝贝原本想着阿哲坚持不了几天,谁知阿哲却真的认真学习起来,阿哲底子不好脑袋瓜却挺聪明,一个学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贝贝的辅导,居然老了全班第一,全年级第59。贝贝所在的高中可是市重点,全年级59的概念是一本大学是没问题了。
阿哲虽然没有考到前十,但这一学期两个人一块自习一块吃饭一起玩儿,贝贝早已经喜欢上了阿哲。
班主任老师和两方家长谈了谈,觉得只要不耽误学习共同进步早恋也没什么关系,也就默认了。
阿哲和贝贝在高中剩下那一年多,共同努力终于都考上了全国有名的大学,虽不在一个学校,却也在同一个城市。
大学生活忙碌而丰富多彩,很快四年就过去了,贝贝和阿哲却有了分歧,阿哲想回老家发展,贝贝想待大城市。
阿哲为了爱情脱鞋,但实习生的生活并不如意,两个人每天下班回来都是累成狗,生活上也难免有磕磕碰碰,终于在一次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小矛盾里爆发了,两个人都觉得非常累,最后分手。
阿哲回到了老家,自己开了个小公司,而贝贝也慢慢在繁华的大都市站住了脚,后来再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遇见了自己的老公,很快两个人结婚生子,买车买房,也算过得舒坦如意。
这么多年贝贝很少回老家,两个人也一直没有联系过。
这次同学聚会阿哲没有来,听说是媳妇生孩子了,在医院陪着呢。
我们都希望我们十七岁的喜欢会是七十岁的欢喜。
青春很短,短的稍纵即逝。
青春很美,美得让人目不暇接。
初恋很甜,甜的沁人心脾。
初恋很苦,苦的让人痛彻心扉。
纵然如此,我们也曾那样美好过,那样努力的喜欢过一个人,努力的为了这份喜欢变得更优秀过。
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