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了一个辩论赛,论题是"如果你有超能力,可以让你爱的人也爱你,你要不要使用这项能力",正方是要而反方是不要。起初看到这个辩题时,我觉得正方应该会很好说,大部分的人都是会选择会的吧,可是到后来我却觉得自己的想法太浅显。
从感性方面出发,我爱他自然也就希望他是爱我的。但是从理性方面看,我把一个本不爱我的人变得爱我的同时也剥夺了他自己的无限可能。
在看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是爱?谁定义了爱?很喜欢正方的一个观点:如果你的心中现在有一个深爱的人,你可不可以通过你的自由意志去不爱他?你的理智告诉你: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恋爱对象。甚至你可以选择离开他、分手。但是对不起,自由意志杀不死你对他的爱。确实是这样,但是现实往往是理性的现实。
我的思路被反方四辩捋清了·,当正方说反方爱的懦弱的时候,反方说:“你方辩友提到爱的好懦弱,而我想说的是,这不是懦弱,是你面对爱的人发自内心的小心翼翼和不想打扰,自由意志确实杀不死我对他的爱,能做到的只有克制,爱上一个人要为她着想,你连她选择的权力都不给她,凭什么说爱她。”
而我也确实觉得当你用超能力把一个本不爱你的人变得爱你,但你真的会开心吗?当世界都围着你转的的·时候,你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个人。你用了超能力,在你们结婚的时候别人问他是否爱你?他满心欢喜的说非常爱,你知道他是打心眼里爱你,但全世界只有你一个人知道,这个爱来源于你的超能力,不是源于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