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与偷
今天忍不住又在路上捡了一顶帽子和一条毛巾,九成新的那种,完全可以再利用。可能是海风太大,一路上看见不下10顶帽子和好几条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蓝色毛巾。我不忍心它们孤零零的躺在大路上,还要被各种车压来压去,所以就这样捡了回来。说起捡东西,我可有得说啦。2016年八月,在青海黑马河的的小宾馆里,我穿着短袖冻得半死,身边也没有任何可御寒的衣物,站在窗前抱着双臂无计可施,突然看见窗外的木柴堆上有一件落满灰尘的衣服,于是我毫不犹豫爬过窗子捡起那件厚厚的抓绒服,洗了一个晚上才洗干净。后来我捂着那件衣服,穿越了川藏公路,在汽车上度过了几个寒夜,现在想起来还感受到柔软的抓绒护着身体的温暖。2o17年春节在陕西米脂,在一个废弃的窑洞里,我捡到几个青瓷大碗,瓷碗的底部有一个可以穿起来挂在背包上的圆孔,我太喜欢了,简直是爱不释手。这个碗一下子勾起了我的流浪情节,我可以背着这只碗走遍天下了,某天实在没钱了,动动嘴伸伸手端起碗就能要到饭吃。在拉萨捡过一个玩具熊大,临走时放在青旅的最高窗户上,窗外是繁华的北京路,不知道那个熊大如今是否还健在?2o16年夏天,在青海德令哈海子纪念馆门口捡到一个心形石头,它变成了挂坠时时与我相伴。我还在青海无人区捡过狼头和羊头,在珠峰大本营捡过好几个好看的石头。这些无意中捡来的东西如今变成了我生命中美好的元素,时间风干了岁月,唯有记忆不朽,它往往与生命同在。
这个"偷"字有些苟且,事先我申明一下,我小时候偷过邻居家树上的枣,有一次饿极了薅过路边一把青黄豆,除此之外,没偷过任何东西。对了,10岁以前,我多次偷过自己家一些鸡蛋换了几小袋五香瓜籽,拿自己家的鸡蛋应该不算偷吧?!天地良心。我说的"偷"是偷书,我分别在在拉萨、凤凰、桂林、德令哈的青年旅舍各顺走了一本书,书没读完,放下不舍,只好满含对老板的歉意悄悄把书装进背包。心里想着"下次再来多住几天,让老板多挣些钱"。与书结缘,从此我也记住了那些青旅的名字。小说家牙买加·金凯德坦承童年时在安提瓜岛(Antigua)的图书馆也有类似的偷书罪行,她解释自己不是为了偷窃,“只是一念我错过了一本书,我就无法承受与它分离之苦。”金凯德比我大胆,她敢偷图书馆的书,我无法想像偷的书藏在哪里用什么样的表情才能躲过管理员的火眼金晴,万一抓住又如何应对?想偷书的动机是一样的:无法承受与心爱的书分离之苦。这么说,我倒是想起自己的近两万本藏书,有时我真想有人偷走它们,是那种真心实意的偷,然后能如饥似渴的赏读。再多的书,无人阅读,只是废纸一堆。这么说,我倒是有点窃喜,我是真心实意的偷如饥似渴的读啊!
(今日骑行80公里,又累又困,灵感袭来,匆忙草就。2018年2月19日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