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纲之后,就是七证的学问:知、止、定、静、安、虑、得。徐爱也是按照这个顺序往下接着问了。
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一、心之本体
徐爱说,《大学》中知止而后有定一句,朱熹先生认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好像与您的学说有抵触。
那么,我们要先搞清楚,阳明先生的学说是什么?阳明先生认为,止于至善后的定,定在心上,至善是心之本体;而不是像朱熹先生说的,在事事物物上,所以是有抵触的。所以好学生就是能发现问题,徐爱一问,阳明先生就直说了:朱熹先生搞错了,在事事物物上求至善的道理,是求不到的,那是义在心外的想法,是不对的。
至善是心之本体,只要明明德修行自己的身心达到精一的地步就是了,并且这也并没有离开事物。那种朱熹先生说的,能够穷尽天理,心中没有一丝一毫人欲的人,就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什么境界?我心光明的境界,我心光明这句话是阳明先生人生最后一句话,就是内心能够映照出时间一切的道理。
二、天理与人欲
这句引出了程朱理学中一个重要的观念,就是“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在《朱子语类》中确实存在,又是学生的读书笔记。原话是这样的:“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但是,这句话朱熹先生更认可的说法,应该是“存天理、去人欲”。不管是哪一句,总之当代人打着尊重人权的口号,坚决予以反对,认为朱熹是反人性的。
这里我又要跳出来给朱熹先生打抱不平了,我们读书也好,听别人说话也好,不能断章取义,要看看这句话前后,他都说了什么。朱熹先生很好地解释了什么是天理,什么是人欲。比如说,夫妇之间,生儿育女,这是天理;男女之间,不顾伦常随便产生性关系,就是人欲。所以朱熹先生认为该存天理、去人欲。总而言之,天理是什么,是符合规律的事事物物;人欲是什么,不符合天理的事事物物。
所以阳明先生也说,人只要存天理、去人欲,修行就会达到至善的境界,就能够掌握事事物物的规律,而不需要到事事物物上去找规律。
三、格竹失败的启示
阳明先生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认为不应该到事事物物上去找规律?因为他找过。
当年十一二岁时,阳明先生深服朱熹的学说,也下大决心要格物致知,然后就在自家院子里格朱子,对着竹子坐了七天七夜,思考了七天七夜,最终心思熬煎过度而吐血,然后明白竹子的道理不在竹子上。
竹子的道理不在竹子上,那在哪里呢?在人的心里。人的心里怎么会有竹子的道理呢?阳明先生说,不仅有竹子的道理,还有万事万物的道理,只要我们把人欲去除就行。
有人可能就要质问了,这不对啊,如果我是从未见过竹子的人,我心里怎么会有竹子的道理?破解这些疑问,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清,我们随着《传习录》慢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