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招财猫翁子棋女士的文章《女人,不要嫁在中国》,其中提到了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颇为女性朋友们鸣起不平来。那篇文章以老公总爱找小三没有安全感的女性心理自居,大倒苦水。但招财猫女士忽略了不少问题。
当然,大过年的,我这里不是对招财猫的全方位大批判,我只是想谈谈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当年这个新解释,的确惹怒了不少人,尤其是丈母娘,而不少男人则在背后偷偷乐。我是男人的一员,所以,我也觉得这个新司法解释很好,至少体现了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念。
不少女人一直在叫喊“男女平等”,为何男女平等真的实行起来的时候反而第一个出来反对呢?试想,假如你们离婚了,你得不到他和他的房子,而他也同样得不到你和你的房子啊。这么明显的道理,有什么心理不平衡的?
以上的逻辑虽然说得通,但抱歉,它不是中国逻辑。中国逻辑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前提,即,大多数的婚房都是男方买的。所以,也难怪丈母娘怒目了。
有人拿出来以下的内容为女人叫屈:“一个姑娘,他爸他妈养她二十多年,她没吃你家一口饭,没喝你家一口水,就因她爱你,嫁给你,把你爸妈当亲爸亲妈,把你兄弟姐妹当亲兄弟姐妹,照顾你大半辈子,从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变成一个只知油盐酱醋的妇人,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还得跟你姓,如果你还负她,你就该下地狱。”
这真是很扯淡的说法,与其这样,你还不如怨命不好,怨老天爷呢,因为照这个思维方式,男人也同样屈:一个男人,他爸他妈养了他二十多年,他没吃你家一口饭,没喝你家一口水,就因为爱你,娶了你,把你爸妈当亲爸亲妈,把你兄弟姐妹当兄弟姐妹,照顾你大半辈子,从一个阳光灿烂胸怀梦想的正太变成只知赚钱养家的庸俗男人,让你十月怀胎,孩子不论跟谁姓难道以后这孩子还不会照顾你?而男人却从此背负了更多的家庭重担,如果你还负他,你就该下地狱。
谁他妈不惨啊。星爷说,“谁敢比我惨!”
那些热议婚姻法,觉得自己权利受到侵害的女人,你们嫁人后难道就打算离婚的吗?来,让老撒给你们上一堂再常识不过的常识课:婚姻要靠双方的经营,结合之后的家庭也要靠双方的经营,买房、顾家,你们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婚姻和家庭而言,女人,你不是过客,来这个家庭也不是住旅店。真正相爱的一对,他们是不会在乎外界的婚姻法如何解释、如何变化。他们珍视的,是这段感情,是对方,而不是房子,对于他们来说,对方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当然,女人们啊,如果你们达不到这样的境界,或者担心我上自然段的说法太过浪漫,不切实际,想着自己的老公不论是土豪还是屌丝,都会包养小三,想着以后可能会离婚,那么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也是有必要的——比如,让自己的父母给自己买一套房子,这样离婚了,男人也休想从你这里分到。嗯哼。
我想,新司法解释的出台,会让女人和丈母娘重新评价男方,加重男方的人品人格分量,减少男方的财气分量。或许,这对社会也是有所裨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