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四上午大课间,我正在办公室备课,我们班两个学生敲门进入,支支吾吾地说:“老师,我发现教室里有一部手机”。我一听,吃了一惊,学校三令五申,不准带电子产品到学校,怎么还有学生明知故犯。我停了一下,问,怎么回事?郭说:“老师,我刚才在教室里发奶,听见有手机震动的声音,一看,徐的课桌里有一部手机,我就拿过来交给你啦!”我接着问,确定是她的么?见过她上课玩么?他俩都摇摇头,说不知道。我让这两位学生先回去啦!他们两个走后,我思索了很久,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我是直接找到徐问清楚还是跟徐的父母打电话确认。最终,我决定先按兵不动,等着徐来找我。
下午,徐来找我啦。
“老师,不是我的手机,是别人的!”
“是谁的?”
“老师,我不能说。”
无效的对话,一听,徐就在说谎。
我并没有生气,对徐慢慢的说:“你想清楚了,再来找我吧!”
明天是周五,徐有点害怕我将这件事儿告诉她父母,有点着急的说:“老师,你不要跟我父母讲好不好?”我停顿了一会儿说:“我想知道真实的事情是什么样子的,你回去想一下,再来找我吧 。”
周五徐并没有来找我,下午放学时我见到了徐的爸爸,想了想,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徐的爸爸,而是说了说徐最近的学习情况。
周一回来,一到校徐就来找我。
“谢谢你老师,你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我的父母,我说清楚,手机是我的,是我妈妈淘汰的手机,我偷偷拿到学校的,我爸妈都不知道,我知道错了,手机放在您这里,到毕业我再拿回去,我知道错了,我改正!”
一番话结束,我能感觉到,她的态度的转变,也许是我没有把这件事通知父母,让她感受到老师再给她认错的机会,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对她说:“老师讲过,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改正,事情已经发生了,就按照你说的办,老师看你的表现。”
通过这件事,我觉得班主任不能学生一有问题就马上通知家长,不可兴师问罪于家长,有的时候,给孩子一个信任,也许会收获一份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