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学专栏】陈健
(38)
朱姨被借钱
“老公,老公
“哥刚打电话过来,让借点钱,付个首期,买个房子给亚文结婚 ”朱姨一边放低电话,就喊起来了
“哥知道我退休了,领了点公积金,
“他说,外甥亚文也快三十了,女朋友亦谈了两年多了,哥正为这婚房发愁,就这么一个儿子”朱姨也为外甥的婚事操心
“你哥要借多少呀?”朱公见朱姨拿不定主意,关切地询问
“他说房子首付28万,还差6万,让借6万,答应给5分息,待年终奖发下了,还我们”
“亚舅的事,就是我们家事!”
“那要不要打个借条,再转账过去呀?”
“当然,既然你哥亦答应利息,期限等,立个条据也好的。”
“老公,那借条怎写呀?”
“记住3个一定”朱公似乎好有经验的样子
“一定要有双方签字盖章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手机号等,
一定要写明借款金额,期限,利息和逾期利息,
一定要写明借款用途。”
朱公讲完三个一定,随后顺口溜
“人在江湖混,几多不由己,先小人后君子,借条该打还得打。”
“哥又不是外人,用得着这么斤斤计较咩?”朱姨有点不高兴
“难道还会借钱不还,法院都会叫还的咯。”
“那又不是这么说的呵!有的光有借条也不一定能要回来钱的 ”朱公扭过头望着老婆说
“按你这么说,法院有什么用呀?”
“法院帮追借款,也有界线的”朱公又板起手指
第一,年利率如超过36%,则属高利贷,属于无效借据,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借款方没有民事责任能力,如痴呆,精神病患者
第三个,借的钱用于非法用途,法院不追
第四,如借条时间太久,远超过3年,难以追回
第五,没有转账的借条,即没有借钱人的到账凭证,难以追回,
第六,感情债不予支持,比如分手费、什么精神受伤费这种借条,没有实际的支付的,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最后就是私自修改借条上的内容的借据”
朱姨一直瞪着老公,听他如数家珍,似乎又懂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