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服

和颂吉相遇那年,我19岁,高中刚毕业。

我看起来是那种学习很好的女孩子,不过只是看起来而已。事实上整个高中我都沉迷在各种言情小说的情节中。

结果,自然也没能考取理想的学校。也就是那年,我辍学了,在社会上瞎混了两三年,却一无所获。如果非要说什么狗屁经历,恩,我遇见过一个渣男。

后来被我哥们堵在巷子口狠揍了一顿后,再也没见过。

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沉迷在小说中,只是这时候单纯的言情已经满足不了我的味蕾,我开启了变阅群书的模式,直到各大网站各大类型的文都被我扫了一遍。

能入我眼的,寥寥无几。于是在书荒了整整一个星期后,我致电我人生中唯一的男性闺蜜,告诉他老娘决定写一部惊天地泣鬼神的传奇小说。

至于为什么不是言情,而是传奇。大概只是因为我觉得传奇才比较神奇,听起来更有学问。

我很感谢他当年对我的鼓励,要不是他支持我,恐怕我真的不会踏上成为写手这条路。

他说:“阿允,只要你不再沉迷于看网络小说,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

挂了他的电话后,我觉得整个人生的启明灯终于被点亮了。

我又变得像打了鸡血一样,就像发现一部新的小言,迫不及待地窝在宿舍看上个天昏地暗。

只是当看变成写的时候,我彻底傻眼了。

好像怎么写都不对,琢磨了两三个小时,我关了一个字都没有的空白文档,又给他打了个电话。

他在距离我几千公里外的哈工大声情并茂地对我说:“没关系阿允,所有伟大的作家踏上写作这条路之前,都会经过这样一段黑暗的时期。

我连连点头,深以为然,挂了电话之后,彻底把电脑关机。

于是那部惊天地泣鬼神的传奇小说,就在那个空白文档中,就在那个时空中戛然而止了。

我还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幸好家庭小康,不愁吃穿。

到现在,八年过去了。

我在写手圈小有名气,今天,准备去勾搭我的男神。

我为什么后来又成了写手?就是因为他。

书荒之后,我的兴趣终于转移了,然而换汤不换药,我还是去看别人写的文字。

第一次认识他的时候,他并不认识我。

我是在一家网站上看见了他的帖子,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从他字里行间,我揣摩着他是个微胖的文艺男青年,而且个子也不高。别问我为什么这么想,我就是这么觉得的。

他叫颂吉,那时候这个名字还没多少人关注。在他公布的信息中有一个兴趣群,我犹豫了几秒钟,加了进去。

其实,我是个深度宅,从我的兴趣爱好就能看出来。我第一爱好是言情小说,第二爱好是睡觉,后来认识颂吉之后,我的第一爱好就变成了刷论坛。

为了接近他,我独自一个人走了很久。

久到,我以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到他身边了。可是这一刻,他就站在离我不足百米的距离。

原来,他长得并不胖,而且也不矮。

今天,是第十三届青杯奖颁奖典礼,我作为新一代青春文学作家,拿下了人生中第一个辉煌的里程碑。

而他,是主办方邀请的嘉宾,将为所有获奖作家颁发奖杯。

我手中捧着一本《纪年》,慢慢向他走去。

他的皮肤接近一种病态的苍白,像是所有喜欢宅在家里不出门的年轻人一样,不,他已经不那么年轻了。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八个年头。

“颂吉老师,您能给我签个名吗?”我走到他身边,心脏砰砰地跳动着,按耐住心中的激动。

他温和而有礼地笑了笑,嘴角露出个小小的酒窝,从我手中接过了书本和笔。

我看见他的眸光滞了一瞬,而后还是迅速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这本书是第一版,出了好些年了。”颂吉推了推他的金属框眼镜。

我点点头,嘴角抑制不住地笑,“恩,这是你出版的第一本书。我一直都在等今天,让你给我签个名儿!”

他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粉丝,随便与我聊了几句便走开了。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把签上他名字的书紧紧搂在怀中。

很快到了颁奖的环节,颂吉在台上说了很多鼓励年轻人的话。

“有请我们本季青杯奖第一名得主,90后作家迹允登场……”主持人嘴角噙着笑,清朗干脆的声音穿透整个会场,所有人都屏息以待。

我的目光仍放在颂吉身上,和我一起得奖的青年作家们已经陆续走到了台前,但颂吉好像并没有太注意得奖者,一直和身边的另一位嘉宾说着些什么。

该上场的人都上场了,所有人都在等着他上前给我们颁奖。过了好一会,大概有几十秒钟内,他才起身走过来。礼仪小姐捧着奖杯跟在他身后,我的心脏又开始怦怦直跳起来。

他仍是眯着眼,懒洋洋的模样,身子却是笔直正经的很。别人眼中,他是一派端严的。

奖杯颁发到我的时候,颂吉征愣了下,倏尔又恢复了先前的模样。

我知道,正是这个时刻,我才真正与他相遇。

我终于成功走进了他的眸中,为了这个时刻,我努力了很久。

典礼完毕,圈中相熟的人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我独自坐在一个角落,等着他走过来。

我心中也总是起伏犹豫,也许他并不会如我预期,尽管我成功让他注意到了自己,但他也未必会主动过来寒暄。

等着他的每一刻都如坐针毡,担心他真的不会过来。

可是看着他走过来的身影,我的心跳就更乱了,真的担心会被他看出紧张的情绪,下意识地抿唇,仍呆坐在椅子上。

我一定,要给他留下最完美的第一印象。

然后,他径直从我身侧擦肩而过了。我在心中哀叹,竟忘了身后就是离开会场的角门。

我霍地从椅子上站起,犹豫着要不要追上去。事实上,我总是爱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只要有一丝犹豫,便会一拖再拖,到最后跟自己说,还是算了吧。

没想到他远去的脚步声又折返了回来,兴许是有什么东西忘了拿。我立时假装随意地站着四下巡望,不至于让自己看起来太傻。

他的脚步停在我面前,随意地开口,像是一直交谈的老伙伴,没有中途离场,也不是刚谈起一个话题。

我们就这样,相识了,或者说是重逢了。是啊,我和颂吉已经认识八年了。

过了很久后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的熟稔是毫无由来的,毕竟前一秒我还满怀忐忑与崇敬地跟他要亲笔签名,与他几千万名粉丝中的任何一个都无区别。

临分别前,我主动要求留下联系方式。

“我能加您为好友吗?”我指了指手机上的企鹅图标。

他眼中闪过诧异,没想到我会要加他的QQ号,正常人应该都会留个手机号码的吧。

不过诧异也只是一闪而过,他把我的手机拿过去,添加了自己的QQ号,然后还给我。整个过程没有一丝异样。

不是没有失落,他果然早已把我忘了。这么多年来,我的网名头像甚至包括签名都没换过,可他根本就没想起什么。

我加入他公布的兴趣群之后,并没有迫不及待地和他聊天。

群内成员大多很年轻,都是一群青春年少的孩子。

他是群主,不太同于一般大神的高冷,只是语气却带着过来人的沉稳与怜悯。

我默默地潜水,偶尔发几个表情与众人逗乐。没多久,到了七夕节,那时已经告别渣男一年多了,我是个如花似玉还单身的姑娘。

当初年少轻狂,总觉得人生应该大起大落,平淡才不是我该过的生活。于是找了个社会青年轰轰烈烈恋爱了小半年,最后伤情至深。

其实是矫情至深,为了祭奠逝去的初恋,蹭了我哥们一个星期的羊肉火锅。

对于单身的女子,又是我这样爱矫情的女子,在七夕节总要感慨一番的。而且,这番感叹之词,必是要说给颂吉听听。

我佯装在群里闲聊说道:“真不知道他们在期待些什么?”

对于我来说,七夕节和昨天和明天都没区别。

颂吉说:“你要是读过小王子,就肯定懂得他们的期待了。”

我说我读过的,可是我还是不懂。没过几分钟,他复制了一段小王子的节选发到群内,是狐狸说的关于驯服的那一段。

沉默良久,我还是在心内不屑,这世上真有那么多人,是因被彼此驯服才在一起的吗?

是的,我还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就对真爱不屑了。

我们后来还聊过几次,包括谈到他的书,他的画,他的很多有趣的朋友。

那时候,他还不是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他的第一本书《纪年》未问世前,曾发过一段到群里。

里边有些断句,我读着不大通畅。他问大家感觉如何,我昧着良心没说真话。毕竟,每个写作的人都是不容易的,我不太愿意否定别人的成果。

我还怀疑,是不是我的理解力有待提升。我是不大愿意在他面前出丑的,也不太想承认自己学识的浅薄,读完那段文章后,我顺着大伙的称赞声多给了几句奉承的话。

那时候,我还心心念念盘算着加他为好友呢。只是合适的时机,一直没等来,他却忽然退群了。

就那样猝不及防的退群了。

“我可以加你为好友吗?”这句话,也一直没发出去。

我叹了口气,知道自己没办法靠近他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浅薄。他懂得太多,我懂的太少,交流自然不在一个层面上。

尽管,我还可以在其他社群关注他的动态,可我知道我们不会再有过多交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决定提高一下自己的文学修养,我想成为那个可以和他说得上话的朋友。

那时候,我的念头,还仅是如此。

现在,我终于加上他的好友了,虽然,他根本不记得我。不过,这并不妨碍我走向他的脚步,尽管很慢。

有一回,我们又聊到小王子。

他说:“那时候,你为什么对爱情失望呢?”

“什么时候?”我不解。

“就是在su群里的时候,你说对大多数人的期待都表示怀疑。”他说。

我愣愣地站在白桦树下,阳光穿过叶脉,把我们的影子拉的很长,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你,记得我?”

他笑了下,“当然记得。”

那一瞬间好像过了四季,春夏秋冬轮番碾过,我独自行走的八个年头,便有了他的身影。

“你,是来驯服我的吗?”沉默良久,他仍站在我面前。

我张口结舌,呐呐道:“可是,你早就驯服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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