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缜密的思维误区需要判断四类证据效力。四类证据当中,三类是需要检测理由可信度的,还有一类是完全不可信的类比。
先说三类证据类型,这三类具有效力的证据类型是个人经历、权威或专家意见和数据或研究报告。
第一种证据,个人经历。包含自身经历和他人经历两种。自身经历是自己看到、听到和感受到的事物,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容易受到我们主观上的影响,造成以偏概全。而他人经历也同样的不确定,很难还原事物真相。虽然个人经历的证据效力不太足,但是还是可以拿来使用的。比如对方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如:重庆人都吃辣的。这个时候就可以用个人经历来说,我遇见的一个重庆朋友就是很少吃辣的。
第二种证据,权威或专家意见。他们的意见具有一定影响力,毕竟他们代表一个领域的最高话语权。但是有的时候也会不靠谱,主要在两个方面:1、权威可信度与话题有关。比如马云在电商行业领域的话就靠谱。但是如果是文学方面的话,莫言就比马云更具有效力。2、权威在这个领域存在利益。如牙膏公司资助一家医药机构,让这个机构研究员来为这个品牌的牙膏背书,那么这个效力也是可以怀疑的。
第三种证据,数据或研究报告。这类证据是由专业人员分析得出的结果,是可信度比较高的事实证据,不过也有两个缺陷:时效性和完整度。如你拿出10年的电商数据报告来证明现在的电商还是有前景,这个效力是不足的。而有关完整度就是应该在至少在一个群里中要调查几千人以上的,而只是调查了几十人就结束了,这样本量就太少了,就统计的不够完整。
而类比是通过找到两件事情的相似点作为基础,从而推出结论,这是根本没有效力的。类比只是看到相似点,而不考虑其他因素。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类比可以帮助别人更好的理解,不作为证据,这个时候是可以的。比如,找工作就像找爱人,很难一下子合适。
文章来自“圈外商学院”L1课程的独立思考,自己边复写边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