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没有酒喝,你才没有故事可以说

BY 水杉


1.成都没有酒能让你醉,也许只是关于她的回忆让你醒不过来

茶熟了。

一杯盖碗茶清香四溢,如同清新脱俗温婉美好的小家碧玉,一副明眸皓齿的澄澈模样。

“哥子,有没得酒嘛?”可乐坐在茶馆角落喊道。

“铲铲酒!有茶。”伙计回答他。

他撇撇嘴,说:“那就茶吧,竹叶青。”

“可乐,说好喝酒得嘛?”朋友不爽地说,默默点了杯最贵的铁观音,反正他请客。

生活在一年四季茶香飘散的天府之国成都,见多了一碗清茶到深更秉烛夜谈的人,却鲜闻一杯烈酒鲜衣怒马的少年气息。

然而可乐就是后者,狂放不羁,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这辈子啥没见过,但啥也没怕过。

当然,鬼晓得大家喊的那个“可乐”到底是什么字,我想也许就是这个老冒泡还塞牙的可乐吧,像他。

“喝锤子,”他依然是一副疯疯傻傻的纨绔模样,“我不喝酒了,女朋友管着。”

“放屁,”朋友戗他,“你啥时候服管过?女朋友早中晚都能换,就那破德行。”

他不答,只傻兮兮地笑。

可是从那以后,他真的不喝酒了,身边的人也好久没换过。

后来可乐跟那个女娃出去了,晓得是杭州还是南京,把他那群狐群狗党抛在脑后。

有次他给朋友打电话,说:“你晓不晓得,这边的酒可带劲了。”

朋友就问:“你不是说女朋友管着呢嘛?”

他还是傻笑:“嘿嘿嘿,是啊,我闻着觉得挺带劲。”

朋友认识可乐这么多年,第一次觉得这狗日的真的在谈恋爱。他也曾是风花雪月的浪荡子,偏偏遇到这个姑娘之后,再也没爱过别人。

有一年春节他带着女孩儿回来聚会,我们对姑娘的第一印象就是水灵温和,很好相处。

“可乐,这颗白菜拱得值啊。”大家打趣道。

我真是没见过那样的可乐,为一个姑娘带好雨伞,穿戴整齐规范,头发染回了黑色,不像以前一头黄毛还穿着皮衣装帅。

他给她倒红茶,帮她挡酒,对她轻言细语地讲话。

都不知过了好久,好像是两年多,可乐突然回来了,再也没出去。

“弟娃,出来逍遥。”可乐半夜三点打朋友的电话,在楼下喊得震天响,小区里的保安一直赶。

朋友把他揪到街上去,府南河这边水流急得很,河边的风不大,蚊子倒是多。

“走啊,斗地主。黄历说今天哥有王炸。”

朋友翻了个白眼,问他:“大半夜不睡瞌睡又在干啥子?”

他嘿嘿嘿一顿傻笑,突然说:“我把白菜让给别人拱了。”

这个嘻嘻哈哈的公子哥那天哭了,他一哭就眼睛鼻子通红,丑得要命。

我本来不信这世界上还有什么能让浪子回头,可是知道可乐回来后我突然就信了。

可乐家境好,一身的大少爷脾气,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辈子没认过输,什么也都不服气。他以前总觉得自己要的就应该得到,可后来真正明白,有些东西,坏了就再也修不好;有些人,丢了就再也找不回。

我们或许应该告诉他,丢都丢了就别再哭了。可那算什么?全是屁话。针扎在谁身上谁疼。

后来,可乐再也没有往长三角那边儿去。我也再也没有听到他讲起关于当年的姑娘的故事。


2.我听说你来自遥远的地方,便不禁问起那里的过往

阳春三月,洁白的栀子花争相盛放,以一种圣洁而优雅的姿态伸展它的羽翼,散发醉人心脾的清香,如同天降的仙子,美若冠玉。

盛夏光年门外又是另一番风景,树木苍翠碧绿,枝繁叶茂。一到夏日屋外蝉噪喧天,闷热的成都像个路边散步的小伙儿,一双人字拖,步伐慵懒,含糊不清并无比自然地讲着一口语速飞快的四川话。

秋季在逐日降温与成都温和的雨点中踩着韵脚到来,阴晴不定的天色如同一位爱搓麻将的中年妇女,谁知它下把输赢,只知人世之事非人世可尽,跌宕起伏间生命统共那样短,再没有任何事物比得上自己心头舒坦。

随着窗外扣着帘的阵阵寒风,冬天的来临像一路小跑来的少女。她戴着毛线帽,一双绒毛手套等待着能接到冬日里的第一片雪。成都已经太久不曾下雪,冬日里的暖阳却按时浮游在宽阔的天空。

这就是我印象中的成都,总是慵懒、安逸、平和。所以我总说,成都是个没有故事的城市,它的所有心酸过往都被微笑与安宁悄然淹没。

孩子只需一颗糖,少年只需一束阳光;青年想要一段闲散的漫步,中年想要热气腾腾的火锅;老年想牵好自己的狗,再来一支叶子烟。

我好奇烟叶缓慢燃烧营造的烟雾缭绕的仙境,也偏爱长嘴茶壶悠然自得的轻巧技艺,透露着传统老成都的温和安静。然而已是千杯茶饮过,不免试尝烈酒滋味。

我跟阿知第一次见面时,是在成都名声煊赫的宽窄巷子。她脖子上挂着一个相机,坐在路边吃凉面。

阿知跟我说,她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拍下各式各样的照片,有时候没有人陪,便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翻出来看。

我本来还奇怪,这样一个美丽清秀的女孩儿,怎么会没有人陪呢。阿知说,她的年少时光都用来喜欢了一个人。后来,他们分离,没有再见面。

她给我看她精心制作的相册,一页页翻过去,原本活泼可爱的姑娘渐渐一句话也不说。

有天夜里阿知在网络上更新了一条动态,非常简单的一句话,看不出太大波澜——“我已经不喜欢你了,祝你新婚快乐。”

平平淡淡。

我无法猜测她究竟以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句话,究竟是释然还是难过呢。

阿知已经去过了很多城市。她背着自己的相机,走南闯北,潇洒得不像话。

她总跟我分享旅途中的事情。例如西藏跟的导游有多坑,同行的几个男生有多好。

能有多好?好到让你忘记从前的那个人吗?

我只想起阿知已经很久没有换过的签名,布满灰尘地躺在屏幕里头。

“我总觉得迎新后才能辞旧。”

等到有一天,你终于找到了一个能让你彻底抛开故人的人,就别放手了。

伦敦街头蒙蒙细雨是如何绮丽的美景,是否如同细细密密的针脚在缤纷的伞面上轻盈跳跃。哥本哈根的阳光是如何明媚,能否驱散一切阴霾?加德满都的纯真却与贫瘠融为一体,光着脚的孩子在泥地里欢快奔走,远离世间一切孽缘业障。

只是你既然去到各个城市,为何还要再想起那个装满过往的地方?

也许因为那里有酒让你醉,有故事让你回忆,也有人让你怀念。

只是在那里,你的烈酒没有人懂,你的故事没有人听,你想的人也不再属于你。


3.不为踏遍万水千山,只为跟你走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本着这一句话,我想领略一番三毛14年的流浪旅途。为了心中的那棵橄榄树,踏遍万水千山。比起一湾江河下的细水长流,我更愿越过青山绿水,看看外面的世界的光怪陆离。

三毛的流浪之旅撼动万千心脏,在异国他乡的奇风异俗中漂泊14年。不过我问你,一生中,你宁愿要14年的流浪还是一个荷西?

你究竟是愿意奋不顾身奔赴一个地方还是拥有一个能不顾一切跟你走的人呢。

可是我想说,如果三毛不想漂泊天涯的话,荷西就不会跟她走了。

从前的肖妹是个大美妞,追她的人一抓一大把。最后她和追求者中最平庸的老舒结婚了。

如果问起她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从南充到浙江,从浙江到新疆,从新疆到广东,从广东到成都,老舒从来没有离开过她。

如今他俩已经在成都生活了十年,他们的故事也早就随着时光流逝不再为人所知。

可是他俩一直记得,哪怕不讲给别人听,也都无比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老舒曾每天等她下班,在纷乱的广东牵她的手。

老舒曾带她去吃夜宵,简朴的路边摊,大把的穷小子。

后来啊,广东高楼成片,大厦林立,属于他们工厂已经拆毁,属于他们的路边摊也早就埋葬在了记忆深处。

可如果肖妹说要去广东看看,老舒还是会毫不犹豫跟她走。

再后来呢?

老舒和肖妹生了一个小子和一个姑娘。那小子已经能够像当年的老舒一样去追心中的肖妹,而那姑娘,此刻正在屏幕前写这篇文章。

这世界上有太多感情,分分合合,喜喜悲悲,轰轰烈烈,平平淡淡。在一起是缘分,没在一起是有缘无分。

可乐后来还是那个样子,风流倜傥,活得分外张扬。

阿知依然本分工作,偶尔游荡,没人再能猜透她到处走的初衷是什么。

然而也没人再发现可乐喜欢哪个女孩,他就喜欢待在茶馆里跟老一辈摆龙门阵。

阿知认识了很多的人,回忆里的那位也不再向人提起。

悟空不曾给你的故事画上圈,佛祖也不曾强行加上界定线。这片土地之外不是荆棘遍地,而是旖旎光色,星河漫天。

你的故事还没有写完,如果这个故事的这一句已经味同嚼蜡,何不跨到另一个故事去呢?

我愿意倾听你的故事,你也可以不说。因为成都的酒实在不够烈,有过往的人在这里找不到大醉一场的借口。

那就把你的过往放在心头。

一杯清茶,一群朋友,坐拥山清水秀,不要氛围渲染,也不要世俗侵扰。

一壶烈酒,一盏孤灯,行遍天涯海角,想要自己奔跑,也想要别人追寻。

我爱茶,也爱酒。

我愿意平凡快乐地生活,我也愿意策马扬鞭一骑绝尘活得风流。

已是万水千山踏遍,世态百酒尝尽,唇齿间辛辣滋味已过足了瘾,才略知那壶静默沸腾的清茶,是如何热烈而悠远。

愿你的城市能有酒喝,愿你的余生有故事可以说。

愿你的亲人、爱人、狐群狗党,此生都不错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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