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儿我一直当笑话讲给朋友们听:
我中学时候喜欢一个男孩子,喜欢的不得了的那种喜欢,故事好的部分是我们在一起过,不好的部分是我们最后还是分开了。
记不清是高几分的手,只记得那时候我妈看我可怜兮兮的像条落水狗,还主动买了一只特浮夸的银手镯安慰我。
那手镯这会儿看起来跟闰土脖子上的项圈来自同一个时代,但是那时候我也真的是带了很久。
这事儿在我心里其实压了挺多年的,一直不能释怀。
我近乎偏执的想知道他的情况,在我们曾经共同的朋友圈子里寻找蛛丝马迹,哪怕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太平洋用的都不是一种社交软件,我也曾经跟个二傻子一样凌晨不睡觉在微博搜索栏搜所有我能想到的关于他的名字的关键词,然后一个一个去人家的主页溜达一圈。
我其实心里清楚我找不着,我重复这个机械的动作,其实也只是为了证明我找不着而已。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多半得到的回应是笑着骂我“你神经病啊”,可有一个小伙子,听完之后憋了半天,甩给我一句“其实我也这么干过”。
我听得直想乐。
这小子吧,真的是凭本事单身的个中翘楚,我俩认识快十年,关系从“不小心在他面前放个屁都觉得好羞臊”一路飚到了日常探讨“三级片女主要不要在中途补妆”,我眼见着这货从一中二小青年变得利落又稳重竟然也时不常能给我撑一把腰,可是这个情商,真是万万年都维持在负数。
他喜欢一姑娘很久,一直没成,他总结的经验教训是因为自己太怂。
只能说是小伙子实在太天真。
搞得像是勇敢了就能抓住真爱了一样。
今天的故事来自我大学吃过一碗饭睡过一张床的挚友,我这两天码字码到看见键盘就想吐,因为想赶在毕业之前让她当面看看这个故事。
用她的话,也算是给她这段时光一个正儿八经的句号。
我的朋友阿大是个闪着光的姑娘,腿长约等于我的身高,长着一张高冷的脸内里却有柔软的内核,看着我吭哧吭哧写字无人问津,就垮着脸说“我要是有钱就包养你,你就写自己想写的”;我讨厌的人混的不错,她和我一起起到跳脚,理由是“虽然我和他也不熟,可是你讨厌他我就觉得他好烦”。
是这样明媚温暖又仗义可爱的姑娘。
这样的姑娘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只会用尽全力掏心挖肝,遇见了就是万劫不复,唯能献以奋不顾身。
她有点慢热,连带着对爱情也后知后觉,直到大二快结束,才咂摸出来自己喜欢上了高中同班同学。
柱哥是个标准理工男,在一著名院校研究物理,可难得的是不把秋衣系在秋裤里,也不在球鞋里穿能提到小腿肚的白袜子,是个清爽干净的大男孩。
阿大下定决心告白只用了一个晚上,我看完一集蜡笔小新的功夫这场告白就结束了。在等待回复的时候阿大紧张的缩在凳子上俩眼通红,我和彼时还是铁三角的另一角在屋子里抱成一团,庆祝这个姑娘的勇敢。
柱哥的回复很耐人寻味,他说想要一起吃个饭,我们那时还以为,这是“我也喜欢你”的讯号。
男孩子们一定没见过姑娘在约会之前如何精心准备,提前几天忌油腻忌熬夜,饿几顿只为塞进一件新衣服,敷面膜的频率快要高于吃饭,配饰精心打了好几波……
我们尽力精美崭新,哪怕这些,那个人是一点都不会知晓的。
她那天穿白色的裙子,一大早起来收拾,深吸了一口气走出寝室,以为迎来的会是崭新的启程。
她那天深夜归来,自己在学校湖边的长椅上坐了半宿,一进门,朝我们挤出一个让人鼻子一酸的笑容。
那之后她行动一切如常,洗脸睡觉,按时上课,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只是,再也没提起过柱哥。
很久很久之后,我们坐公车出去玩,她坐车上愣了半天,轻轻说:
“那天就是坐这趟去见他诶,再也不想坐这趟车了。”
她还是笑,可笑容里,都是寥落。
别的姑娘开心的时候笑,不开心的时候哭,她不是。她开心的时候也不常笑,可不快乐的时候却总要用笑遮掩。
这本也没什么,这世上爱而不得的人不止她一个。
只是这世上无数个多年之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故事,在经历的当下,到底也是每一个都痛过吧。
可能人一辈子,总得碰着这么一场劫数。你遇见他,就觉得饮鸩也能止渴,画饼就能充饥。连做梦,你就算明知道是梦,都不肯醒来。
所以柱哥主动来联系的时候,她心里将息未息的火苗又一下子撩了原,被从浴室拽出来的时候我看得到她眼睛亮的都发烫,左边锁骨下头不断的起起伏伏。
尽管知道生理上不可能,可我就是固执的以为,我看到的是她爱着他那一瞬间的心跳。
阿大不知道,那一瞬间她有多好看。
柱哥也不知道,那一刻的阿大有多么多么的让人心动。甚至他一生都不会知道,这个姑娘漫长一生里珍贵无比凤毛麟角的高光瞬间,不过只是因为他的一句话。
柱哥想要约一餐饭,附上的邀请函是“我有一点想你诶”,好像这个糙汉忽然福至心灵开了窍,感受到了身后的目光。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认真期待过一次约会?
想到他就脸红心跳,心里设想了无数种出场方式,咬着牙大冷天也想要穿裙子配高跟鞋,想着可能出现的对话和他看向你的眼神。日子过得太慢了,不晓得还要多久才能见面;日子又过的太快了,你准备了一切又像是什么都没准备好。
我看着阿大一遍一遍的搭配发型配饰,下着雨去逛街就为了一件合适的外套,翻来覆去的试到满意,镜子里那个姑娘,眼角眉梢都是桃花,嘴角挂着大白兔味儿的笑。
每个男孩子都会为那一刻的姑娘们心动的,我保证。
只是可惜,不是每个男孩子都能看到这个画面。
柱哥第二次爽约了。
在阿大准备赴约的当天,大清早收到了只有几个字的消息:
“我想,我们还是不太适合。”
这故事的结尾写在KTV里,凌晨三点。
大排档才开始进入营业高潮,回忆,也才刚喝下去消化一圈上了头。
有人一字又一句的唱:
“我好想你我好想你,就当做秘密,深藏在心”。
我大概是困蒙了泪腺失去控制,眼泪止都止不住。
我真的不明白呀,为什么总是我们被辜负。
因为我们更投入,因为我们爱的更多,因为我们更真心?因为我们更傻,因为我们更决决绝,因为我们更心软?
那是不是,难怪我们总是被辜负?
可能是吧。
我和阿大那天还是去吃了火锅。湖南人被潮汕锅辣得泪眼婆娑,我就当她被辣到,陪着她干杯的时候把啤酒撞进锅里,把眼泪撞到地上。
我没忍住问她,还有没有话想对柱哥说。
她想了半天回答我:
“我还是想,祝他幸福。”
我被那句话击得一愣,只好掩饰过去嘴里笑骂她是个痴人。
却忽然想起从前的自己:
我也曾经既躲不过对酒当歌的夜也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的无时无刻想要问一个人,你说要我等你的,我等了,你怎么没来呢。
他没来,我就不再等了,如此而已。
那些疑问,在我们之后相见的分分秒秒里,我连哪怕一个字,也没问过。
谁不曾是痴人呢?
我们总是被辜负的那一个,只是痴人的爱情,不怕被辜负的。
因为,至少我们真心过。
在我们最好的时候,在我们一无所有却敢付出一切的年纪。我们曾经,毫无指望又拼尽全力的爱过一个人。
天快亮了,月亮都凉了。忽然想起好久之前我们聊天,我一句话说哭了阿大,至今觉得愧疚。那时他们很久不联系,她亦经久不忘怀,我俩一人手里捧着个保温杯看月亮,我说:
你还是再告诉他一回吧,省的总是对着月亮说“我好想你”。
现在想来,柱哥和阿大的故事,当然有个不完满的结局。
可至少,已经是个不遗憾的结局了。
想不负此生真的挺难的,可至少我们,不曾辜负过那一刻的真心。
人生来孤独,来去白茫茫一片,躲过死亡躲过妥协躲过真真假假的亲近,终有一天我们会站在时光尽头,背对夕阳和过去的自己对望。
猛然发现,橘子很甜,一切尚早,未来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