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艺术门类,只要其与商业发生联系,就或多或少地会发生媚俗
这是一句人们不好意思承认却又无法否定的结论。
文学,用于纯粹的交流时,是纯净的,发自内心的,是艺术的。如今的自媒体行业配合互联网星火燎原,一篇短文带来的流量都可以变现。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鸡汤软文应运而生。不是说没有好文,但也要隐藏于那些“适合发朋友圈”的文章之中了。
街头路演,本是自娱自乐,三五好友歌以助兴,体验生活。但逐渐地,卖艺成为了一些人谋生的工具。尽管无可厚非,个人的选择应该被尊重。只是在迎合大众的过程中失其本心,失了一份自在。
我们不得不承认艺术的商品属性,但也可以在媚俗潮流中保持本心。现代生活有它的娱乐性,而我们可以选择不被娱乐化。